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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

前科犯

李宣春

书店开在舒戈邦快餐店后面,旁边有家英文补习中心,还有个卖杂誌和翻版漫画的小店。周休时候,他去市图书馆,借了书还不满足,再到林子明文化馆。文化馆可以借到更多中文书。书店就在林子明文化馆附近。离开文化馆之后,他会经过书店,然后往前走到江边的巴士站搭车回家。
店主是个短髮的女人。书店里卖的全是正版书,文学、休閒、政治、宗教、励志修养……,按门別类摆放。他买不起这些书。他的零用钱只够搭巴士上下学及买些吃的果腹。他常常在书店流连,拂拭精致的书封设计,指头滑过结构严谨的繁体字。他瞄到店主坐在后头的小办公室里,穿著很整齐,那样的端庄,不像银行或会计楼的职员,也不像机舱里的空服员。

他最先在书店看上的,是小说。时报出版的村上春树《神的孩子都在跳舞》,他困惑小说怎么那么薄,不是该厚一点的吗?他把书捧在手里心臟乱跳,但没买下。市图书馆有《世界末日与冷酷异境》和《发条鸟年代记》。他看完林少华经手的《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也不知道有没有看懂,心里总有种难以言喻的不满足。青春期的他,对世界充满饥渴。

书店后来转手了。他在林子明文化馆看著书,女人上来和馆长串门子。他远远听见女人说,她就要嫁到外地去。对话里溢满快乐。他发现,有些在书店摆了很久也没卖掉的书,竟然出现在文化馆。新店主换成一名中年男子。书店开始贩卖劣质的翻版书。慢慢地,他对书店再也提不起兴致。书店勉强撑了几年,搬到另一地点又做了一阵子,从此在城里消失。

成年后,他离开小镇,到远方的城市生活。好多书店,他挪出学贷和稿费买书。他期待每年都会出现至少一次的书展,书商会祭出折扣,他就有正当理由多买几本书。又过了几年,他出国,在异乡不曾有过苦日子。书照样买,今天网络上订购,明天书送到宿舍邻近的便利商店。取货时才付款。当他要回到小镇继续生活,也寄了二十几箱书回去。十二格书架很轻易地就塞满了。

小学五年级,他曾把市图书馆的书偷回家。他太喜欢那几本配上细腻插画、重新编译的西方经典文学。母亲发现后,没打没骂,只是语气充满疲累且幽冷地说:“要是被抓到,出了事,看你怎么办……”他把书用报纸包好,偷渡回去图书馆。他一直记得母亲的淡漠和消逝不去的负罪感。

现在,小镇开了一家连锁书店。他常在那里买不到任何书。有了工作,收入稳定,他托人从外头买了一箱箱的书,漂洋过海,邮寄到家里。他甚至成了个写作的,被人称呼作家。然而,那本仍存在脑海没写出来的书,长期挑拨著他的焦虑,缓缓地惩罚著他当年的窃书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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