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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

婆 罗 洲 华 人 史

James R. Hipkins 撰
张清江译 (史地系历史组第一届)
 
  在许多有关华人的历史记载中,也许最鲜为人知的,是华人移居南洋(华人对马来群岛的称呼) 的故事。近几年来,随着马来西亚(由马来亚、沙巴[即北婆罗洲]和砂劳越组成的联合邦) 的成立,无形中激发人们对这个地区,特别是对婆罗洲的兴趣。本文的目的,是设法根据可得的资料,编写成一篇有关华人与婆罗洲接触的历史。在第一节里,笔者 打算探索华人最早出现在婆罗洲的踪迹。一直到公元1850年华人在婆罗洲的发展经过。第二节则叙述1850年以后,华人在婆罗洲所发生的各种事件。

  巴素(Victor Purcel) 在其《东南亚华人史》(The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一书中,详细讨论了引起华人移居南洋的各种历史动力。他指出海外华人(即华侨或华裔 Overseas Chinese) 几乎请一色来自广东、福建和广西三省。这主要是因为这三个华南省份受到人口压力和接近东南亚的缘故。中国内部的动乱,也使外流的人口增加。不过,此课题已 超越本文的研究范围,故不便在这里作详细的探讨。读者们如果想知道华人登上东南南亚历史舞台的详细情形,可以参考许多有关中国历史的优秀论著。
华人最早的接触 
 
  公元五世纪初叶,中国东晋僧人法显在印度佛祖的故乡朝拜取经后,乘船归返中国途中,曾经在耶婆提【1】逗留。有关耶婆提的确实方位,学者们至今 乃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布雷德尔(R. Braddell) 相信法显在婆罗洲停留过。霍尔 (D. G. E. Hall) 则认为法显曾经在爪哇歇过脚【2】。中国载籍中的婆利和丹丹,在五世纪和六世纪时,曾经向中国进贡方物。这两个地方显然都在爪哇岛上。贝勃士奈得 (Bretscheider) 和格伦涅维德(Groeneveldt) 相信婆利、婆罗和浡泥(又作勃泥,渤泥),可以考证在婆罗洲地区。格伦涅维德说,所有中国地理学者皆同意婆罗一名,即指婆罗洲。如果霍尔的说法正确无误, 那么华人同婆罗洲的接 触,应该是几世纪以后的事。然而,有关证据却指出他的假设,不能得到今天所有证据的支持。Java 一名在中国最早的许多载籍中。皆作闍婆(译注:中国早期的载籍,称 Java 为闍婆,从宋代起始称爪哇)。如果中国的载籍把浡泥、婆利和婆罗考证为婆罗洲,无形中说明法显从未到过爪哇。相反地,他更可能在婆罗洲逗留过。 
 

  婆罗的方位迄今仍甚模糊。虽然贝勃士奈得和格伦涅维德考证它在婆罗洲某个地区。事实很明显,在这么一个大岛上,过去既然有过许多政治分区,今天 亦何尝不是如此。问题可能在于其界线和名称,在过去的岁月里发生了种种变化。不过,以浡泥的情形来说,值得怀疑的地方似乎少得多了。它在标音上接近 Bruni,也就是后来所拼写成的 Brunei。而浡泥一名最接近本文所要探讨的婆罗洲地区。

  据中国《宋史》(960年─1279年) 记载,在公元977年利1802年,有个名叫勃泥的王国,向中国朝贡。又据宋代赵汝适撰《诸蕃志》“渤泥国”条(1225年) 所载,每当一艘外国船舶经过渤泥时,船长总是把中国佳肴馈赠苏丹。因此每 艘船都拥有烹饪术特别高明的厨师【3】。如果这项记载是正确的话,无形中指出宋朝时期,中国对勃泥已具有某种程度的影响力了。

  假如我们翻阅亨特(J. Hunt) 的早年记载,会发现有关这岛名的有趣来历:

  “这个大岛的特有名称,是由一种土生的酸果 Kalamatan 而来,故称 Pulo Kalamatan,即加里曼丹岛是也。至于 Borneo 婆罗洲,即使在今天,只不过是一个市镇的名称,也就是岛上三个王国之一的首府【4】。

  有一份早年的出版物,对于上述岛名,另有饶有趣味的记述:

  “马勒(S. Muller) 告诉我们,婆罗洲的马来文名称 Borneo,系源自梵文的Bhurni,意思是“土地”或“国家”【5】

  我们从手头所有的资料,发现中国的《梁书》(502年─566年) 最早提到婆利;《隋书》(589年─618年) 和《旧唐书》(618年─906年) 也提到婆利之名。这三个朝代的正史皆记述婆利于517年、522年、616年、630年、669年,遣使中国进贡方物【6】。霍斯(Hose) 和麦克杜格尔(MacDougall) 所引述有关这个时代婆利的早期记载,读起来最为有趣。

  “国人善投轮力,其大如镜,中有窍,外锋如锯,远以投人,无不 中。其余兵器与中国略同。俗类真腊(Kamboja),物产同于林邑(Champa)。其杀人及盗,截其手。奸者鏁其足,期年而上。祭祀必月晦,盘贮酒肴,浮之流水。”(《隋书》)。

  “古贝,草也,缉其花为布,粗曰贝,精曰氍。俗以夜为市,自掩其面。”(《新唐书》)。“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伊斯兰教传入之前的 Bruni,是一个比萨亚人王国(Bisaya Kingdom),由佛教徒掌握政权,并受印度教徒的各种影响。从婆罗洲人几乎所有的特点看来,目前居住在 Bruni 附近的各种民族都和比萨亚人同出一源。称为掷刀的木制武器,如今已不再使用。卡达扬人(Kadayan) 于每次新月出现后举行献祭礼。米拉诺人(Melanoe) 则在河上放置装满祭品的木筏,任其漂浮,以便献给海神。关于木棉──华人眼中的一种神奇植物──婆罗洲有两种不同的名称。马来人通称它为 Kapok;沿海达雅克(Sea Dayak) 则称之为 taya。牙齿和耳朵的饰物可在克尼亚人(Kenyah) 身上见诸一斑。”【7】


早年接触的考古证据
 
近几年来出土的许多文物,有助于肯定中国早年与东南亚的来往关系。在苏门答腊、爪哇、婆罗洲曾经发现中国汉朝的陪葬陶器。其中在苏门答腊出土的 一件,刻有相当于“公元前45年”的年号【8】。可惜,这些早期陶器的发现,并不能证明中国人亲身与当地人接触,因为这些陶器可能由外国旅客或商贾带到这 些地区的。

  海涅─格尔德恩(R. Heine─Geldern) 认为婆罗洲达雅克部族和弗洛勒斯岛(Flores) 的恩加达人(Ngada) 的装饰图案,同中国周朝末年的图案有极明显的关系。 难怪人们会推测中国人早在公元前三世初,或更早时期,便开始同婆罗洲接触了。【9】


十一和十二世纪的接触
 
霍尔指出,在公元1077年时室利佛逝(Srivijaya) 曾经派遣使节到中国访问【10】。中国人方面也记载了室利佛逝几名使臣来朝的史实,以及室利佛逝在商业上的重要性。有一名室利佛逝使臣在中国居留甚久,终 于在1157年成为中国的一名官员。值得注意的是,在十一世纪之前,中国依赖外国商舶同南洋各国通商。凡是跟中国通商的个别国家,必须根据朝廷所订立的 “纳贡”制度行事。并非所 有商人(不论侨居海外的中国商人或外国商人) 可以同中国自由进行贸易,只有中国藩属的统治者所派出的贡使才有资格。【11】


十三和十五世纪的接触
 
到了十四世纪,历史显得较为明朗。明朝(1368年─1644年) 历代皇帝再度与南洋各国加强联系。1405年,三宝太监郑和首次奉命下西洋。他前后七度南下【12】,其中两度据说经过渤泥,但我们不晓得他是否在渤泥停 留过。在中国的载籍中,我们发现在十五世纪期间,马来群岛的统治者多次到中国向明朝皇帝作礼仪上的拜会。《明史》告诉我们,渤泥国王麻那惹加那 (Maradja Karna) 于1408年谒见中国皇帝。这次的谒见,对他来说是很愉快和友好的经验。不幸他 动身返国之前得了重病,结果客死异乡。中国皇帝旋将其儿子遐旺及王后送回渤泥。有证据说明,遐旺曾数度重访中国,并继续遣使朝贡。【13】


  费信于1436年写道:

  “凡是唐人至其国(渤泥),甚有爱敬。有醉者则扶归家寝宿,以礼待之若故旧。”【14】
  从中国官方的编年史看来,这期间中国和南洋之间似乎有不少非官方的贸易代表团来往,同时双方还进行其他各种接触。

  最近,婆罗洲第一个十四世纪的露天遗址完成发掘工作【15】。 1966年7月12日,在砂劳越河三角洲(山都望区 Santubong) 的铁矿区所展开的大规模发掘结果。在望基山(Bongkisan) 地方发现一堆木炭。过去,根据陶器年代测定法,可以推断婆罗洲与中国的交往,始于唐代后期。我们有证据说明明朝初年的几位皇帝,故意破坏东南亚的贸易模 式,旨在扑灭私人贸易。并强行实施纳贡制度。根据上述陶器年代测定法,相信望基山在整个十三世纪里都很繁荣兴盛。 由于中国当局无力对付山都望之类的贸易中心,可能使双方交易的综合网络遭受破坏。
  这种交易网络正是维持砂劳越铁矿业的动力和活力。

  《诸藩忐》和十五世纪的《东西洋考》对十二世纪和十三世纪的贸易方法,有相当详细的描述。乐安(J. R. Logan) 于1848年写道:

  “有证据显示,在九世纪时就有这种贸易在爪哇进行。如果当时已有这种贸易存在,他们(中国人) 可能在极远占的年代,甚至在婆罗洲马来王国成立之前,便访问过婆罗洲。”【16】
 
   田汝康认为中国人与婆罗洲长期通商,和偶而同婆罗洲进行政治接触的证据,说明婆罗洲在早年时期可能就有一些华人拓殖地。【17】不过,我们手头却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有这种拓殖地的存在。有些学者认为在十五世纪时, 北婆罗洲便有一个华人拓殖地建立起来。【18】确实与否,尚待查考。



十六世纪的接触
 
关于华人和婆罗洲的接触还有其他的说法。十五世纪时的文莱国下旃达钵,据说是随郑和下西洋的一个福建人。相传文莱的第二位苏丹(1435年─1450年) 娶了王三吕(一译黄森屏) 的女儿或妹妹为妻。《文莱历代国王系谱》对此事有所记载。【19】

  皮加费达(Pigafetta) 记述麦哲伦(Magellen) 于1521年在文莱停留的情形时,全未提及文莱有何华人社区存在。不过,他倒提到中国的丝绸,度量衡以及刻上汉字的钱币。【20】

  其他有关十六世纪华人在婆罗洲的商业和拓殖地的记述,都很含糊。对于婆罗洲的真正社会史,只能作某种推测而已。譬如,亨特说葡萄牙人于1520年在婆罗洲海岸发现一个“巨大的”华人拓殖地。【20】如果真的有此“巨大”拓 殖地存在,皮加费达应该会作详细的记载;事实是他只字未提,不免叫人感到诧异。然而,我们不能否定亨特记述的确实性。他所指的,可能是婆罗洲的另一个地区。

  另一项有趣的记载,是来自圣约翰(St. John)。他说,欧洲人与婆罗洲来往的初期阶段(十六世纪初叶),有些华人已经定居在文莱,并从事他们“特别擅长”的行业。【22】


十七世纪的接触
 
十七世纪随着海上贸易的扩展,华人与婆罗洲的接触出现了新线索。这个世纪似乎掀起了华人移居南洋的一系列浪潮。对于马来群岛内部和周围地区的几乎每一个国家的历史、政治和社会发展,都产生一定的影响。

  婆罗洲是接受大量增加的华人移民的地区之一。华人来到文莱、马辰(Banjermasin) 及坤甸(Pontianak) 等地区的人数越来越多。他们的活动并不限于开矿。起初,他们每一隔一段长时期才南来一次,人数也很少。他们抵步后,便开始其一惯的有条不紊的干活程序,披 荆斩棘,开辟大片土地,种植胡椒和蔬菜。他们接着从河口附近的新垦殖地,逐渐深入内陆,开山伐木,让木桐随着河流漂浮到他们所建成的简单码头。

  一位名叫范‧诺尔特(Van Noort) 的荷兰商人,于1600年前后尝试打入婆罗洲的纺织品市场。他说,开始时他儿次努力与婆罗洲建立贸易关系,但每一次都告失败。因为婆罗洲人很喜欢中国的亚 麻布。他于是雇用了一名华人同苏丹展开贸易谈商。若非华人在地方上具有莫大的影响力,他绝对不会求助于华人的。这一点无形中说明当时的华人,已经在婆罗洲 的商业领域建立了坚强的基础。1608年,荷兰人在婆罗洲设立第一商站(factory,亦作土库)。公司方面授权董事们与三发(Sambas)、砂督 (Satok)、坤甸、马辰和文莱的苏丹订立贸易协定。由于华人在马辰的商业据点很牢固,荷兰人迟至此1664年才能够同马辰苏丹商达一项贸易协定。


十八世纪的西婆罗洲
 
十八世纪期间,婆罗洲的贸易活动和发展,集中在马辰和坤甸二地。在这个时期里,发生了几桩重大事件,对婆罗洲的未来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一) 贸易竞争

  最初的几桩重大事件,是荷兰人和华人之间的商业贸易发生激烈竞争所引起的。早在1712年,虽然荷兰人和马辰苏丹签订了一份胡椒合同,但是当 荷兰船只开抵马辰时,却发觉华人帆船已经把所有胡椒运走了。【23】1712年,罗格温(Roggewien) 把欧洲人无法取得贸易机会,归咎于华人在婆罗洲贸易中继续占据着优越的地位。田汝康引述了有关这项贸易安排的极有趣的一面:

  “在葡萄牙人发现绕过好望角到东印度的航线之前,华人已经把持了这个海岛的一切贸易。由于欧洲人不愿意到那里定居,大部分地区都在华人的掌控 下。他们所定居的地区,除了马辰以外,还包括南巴哇(Nampawa)、直耶(Teya)、 万喇(Lando) 和三发。他们在这些地区进行大规模的贸易,给当地居民提供丝绸、印尼棉布(Chintz),白洋布(Calicoes)。总之,举凡中国和日本的制品,皆 应有尽有。罗格温附和比克曼(Beeckman) 的说法,认为婆罗洲比起东印度其他地方,可以建立更有价值的贸易关系,因为每年有大批中国帆船,满载着中华帝国的各种商品来到婆罗洲。这些商品的售价,可 能跟中国方面的售价一样便宜,甚至更加低廉。我们深感怀疑的是,世间会有哪个地方,尽管荷兰人和华人处于同等地位,但仍然有办法应付华人的商业竞争。盖华 人不啻是世界上最老练的贸易商。”【24】

  1748年,荷兰人设法迫使马辰苏丹给予他们某种的专利权。苏丹却坚持保留五万磅的胡椒给华人。荷兰人哥罗特(De Groot) 和施古德(Gustave Schlegel) 说,当年他们抵达婆罗洲时,目睹一艘中国帆船靠岸。那是1872年前后,坤甸苏丹奥马‧阿拉慕汀(Sultan Omar Alamudin) 在位时的事。他们写道:

  “这些华人在海上经过长时期的颠簸和非人生活,脸色苍白,筋疲力尽。他们恭恭谦谦地走向苏丹王宫。恳求苏丹宽宏对待,并赐予一小片土地,好让他们安居下来。”【25】

  苏丹答应他们的恳求,把喇喇(Larak) 一带的土地分配给他们。据说后来他们同达雅克人通婚。随着人口的增加,他们便组织起来,成立“公司”。当他们感到本身的力量逐渐强大时,便不再履行对苏丹缴税的义务,也不对苏丹负起 臣民的其他责任了。在这个时期里,马辰和其他地区的历史,充满着争夺市场的纷争和间歇发生的小规模战争,各方为的是要赢得霸权地位。

  (二) 公司制度的兴起

  荷兰人和华人之间的斗争,最后集中在西婆罗洲一区。双方在这里所争夺的对象,不光是胡椒和树胶,同时也包括蓬勃发展的金矿业。一种极独特的社 会和政治结构,终于在这个地区发展起来。并先后与荷兰人进行了一百五十多年的抗争,才落入荷兰人的全面控制下。这就是公司制度(Kongsi System) 的发展史。

  公司是一种自治群体,拥有百分百的共和政体。结果,它们对当地土王的专制政治,产生真正的制衡作用。公司制度也在砂劳越某些地区和坤甸一带建立 起来。由于荷属婆罗洲(即今印尼属加里曼丹) 的公司资料较容易取得,本文遂较详细地描述荷属婆罗洲金矿区的公司制度,并且将集中探讨设在东万律(Mandor) 的兰芳公司。兰芳公司是荷属婆罗洲规模最大、最为成功的公司之一。

  巴巴拉‧沃德(Barbara Ward) 对公司制度的论述,是历来资料最 丰富者之一。她指出,这种制度源自中国的乡村组织。

  “有些人把它看成孤立的组织,不承认它同华人的基本社会结构发生联系,也不承认它和本身发展所依据的历史和地理环境有所关联。这些人不免会患下 以下两种错误之一。他们不是把公司看成一个谋图反对一切民事政府的秘密会社,而加以谴责,就是把它看成现代共和民主制度的样板,而齐声赞扬。其实这两种看 法都是不正确的。【26】

  荷兰学者哥罗特跟巴巴拉‧沃德一样,坚持公司制度是华族移民蒙受各种困苦之后的自然发展。他们以紧密的宗乡群体和乡村社群,来到人地生疏的异 邦,故万事皆需靠自己,以求生存。如果我们描述兰芳公司的整个发展过程,对于一般公司的组织,将会有一个较明确的概念。【27】兰芳公司和其他两个公司, 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三个最重要的公司。它们都坐落在今加里曼丹的西部,开采金矿是它们的主要企业之一。

  厄尔(G. W. Earl) 于1834年访问婆罗洲,目的是要同华人建立贸易关系。他在其著述中对大港公司作了详细的描绘【28】。当时,荷兰人在婆罗洲西海岸的坤甸和三发,各有一 个聚落。这两个地方相距约有90英里之遥。厄尔所要去的那个华人拓殖地,即位于这两地之间,其首邑在打劳鹿(Montrado)。尽管西海岸的荷兰人和马 来人劝告他不要去,厄尔还是动身前往。当他和手下一行人抵达打劳鹿时,备受华人的殷勤招待。他此行所遭遇的唯一失败,是荷兰人的干涉所造成。厄尔对此内陆 之行的描述,给人的印象是,华人对地方的治理井井有条。沿途偶尔看到的房舍,是为了人客下塌而兴建的。打劳鹿镇本身由单独一条长约四 分之三英里的街道所组成。“其客长之私邸”在街道的一端,距离市镇不远,是一座形状独特的大型建筑物。虽然当时下着大雨,客长和市镇的头人们依然身穿上好 衣服,在庭院的大门迎接来客,并鸣三响礼炮,以示隆重欢迎。翌日,厄尔 与头人们会面,并讨论是否可以同新加坡打开直接贸易的途经。厄尔对于客长的政治才干似乎留下深刻印象。对于当地的政府组织,他认为极适合这个华人社区的客 观形势。他强调这个公司具有绝对的独立性,既不受中国皇帝的管辖,也不受荷兰人的统治。前者不承认任何海外华人拓殖地,后者谋图在该地确立管治权之举,则 全告失败。厄尔悲叹荷兰人对贸易的垄断,致使一度蓬勃发展的对华贸易,完全停顿下来。他一眼看穿,经济危机的迅速到来,将给打劳鹿带来毁灭的厄运。四年之 后,罗啻(Doty) 和波罗满(Pohlman) 这两位教士访问打劳鹿镇时,发觉许多房舍空无人影。人口显然大为减少了。他们认为这是该华人区本身发生纠纷的结果。纵然如此,他们估计在打劳鹿的大港公 司,还有一万左右的人口。

  荷兰学者哥罗特曾经出版了兰芳公司最后一位大唐总长的女婿叶祥云所撰的华人文献《兰芳公司历代年册》。此书对兰芳公司的组织和历史,记述甚详。 1961年,香港大学教授罗香林,以华文出版了一部有关兰芳公司的历史论著,书名作《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在此书中,他探讨了婆罗洲与中国之间 的商业史,并且对兰芳公司的结构和活动,增加了一些详细的资料。我们从厄尔 对大港公司组织的记载,和哥罗特再三坚持中国的乡村结构与婆罗洲公司的雷同,以及罗香林对兰芳公司的查考,可以明显看出各个公司之间的差别甚微。我们在描 述兰芳公司的结构时,即等于描述其他公司的结构。

  兰芳公司几乎和所有其他公司一样,主要由客家人组成。哥罗特认为客家人在中国的家乡,受到其他方言群所围绕,也许养成了一种特别强烈的群体内聚力。显而易见,该公司的基础是建立在宗乡结构上。这种宗乡结构是华族移民从中国带到南洋的。

  兰芳公司的创立人罗芳伯诞生于清朝中叶的乾隆(1736年─1795年) 年间。他的早年生涯鲜为人知。我们只知道他在广东省嘉应州(今称梅县) 出生与长大。他在家乡生活了几达三十年的岁月。他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读书人,但他也怀着政治上的抱负。由于在家乡无法施展他的抱负,在失望之余,他毅然离 乡背井,随同乡亲们过番去。他从广州虎门启航,旋于1772年在坤甸的一个小镇登岸。

  在离开家乡之前,罗芳伯已成婚,并育有一子。但南来时,他未携眷同行。后来,他在婆罗洲跟一名达雅克女郎结婚。这位土著夫人,在罗氏领导发展兰 芳公司的述程中,扮演了极重要的角色。罗芳伯抵达婆罗洲时,也带来了将近一百名同地区的客家人。究竟这些客家人是否属于同一宗族,不得而知。但他们来自嘉 应州,却是可以肯定的。在满清时代,嘉应州包含五县,即罗芳伯出生的梅县,长乐(今称五华)、增平(今称蕉岭)、兴宁、平远。上述移民可能来自这五县中的 任何一县。他们似乎很快便形成一个核心组织,在坤甸的其他嘉应州人,不久便汇集在他们周围。

  罗芳伯安顿下来之后,起初靠教书为生。当时坤甸是森林地带一个异常落后的村镇。由于这村镇与一个矿藏丰富的地区为邻,镇内的移民乃以开采金矿维持生计。罗氏本身也在课余参予开矿工作。

  然而,罗芳伯带来的那批移民所生息的社区,情况并不好。原来在坤甸有一大批潮州人一再跟这班客家人移民过不去,致使他们的日子很不好过。事情很 明显,倘使他们希望过和平安宁的生活,就得寻找另外一个新天地。以迎接未来的岁月。在早年时期,客家人当中组织了十八兄弟会。由于罗芳伯受过教育,天资又 聪慧,加上他具有领导和行政的才干,所以很快便成为这个新会党的老大。

  经过一个时期的策划后,罗芳伯所率领的一批人马决定迁移到一个新地点,也就是迁移到三发区东万律大埔客生息的山心金湖。首先,罗氏的部众攻击这 个社区。大埔客垦殖民的领袖张亚才率领部属,逃往他处。罗芳伯遂成为山心金湖区的新领袖。透过贤明的施政和待人以善,他把未逃走的大埔客垦殖民争取过来。 于是,这个新村落开始筑起护墙,兴建店铺,房舍和公司办事处。这个大埔客和嘉应州客联合组成的新社区,继而开辟山林,挖掘水井,发展矿业。由于这些新垦殖 民远离一切外来控制,他们自然而然地便建立起本身的政治机构。他们在罗芳伯的英明领导下,把政治机构建立在原本存在的群体组织上。不到四年, 罗芳伯因协助三发苏丹敉平叛乱而名声大噪,加上他深得民心,终于成为西婆罗洲的公认领袖。

  1775年,他在西婆罗洲建立兰芳总长制。在往后数年中,兰芳公司因征服了东万律周围整个地区,结果它所控制的区域和整体力量均告增大。他们本 来希望占有打劳鹿金矿区,只因该区地势崎岖,难以逾越而作罢。当兰芳公司最后组成时,拥有大约四万人口。据估计,到了1777年时,约有两万当地土著也加 入兰芳公司。【29】

  罗芳伯领导的时代,兰芳公司欣欣向容,发展迅速。罗氏殷切希望其领地隶属于中华帝国,然后按时向中国朝廷进贡方物。但是,它的希望始终未实现。

  罗片伯的衔头是大唐总长。在他统治的十九年间,他的政府介于民主和“开明的”专制(如果这个词儿可用的话) 之间。他手下有数位能干的军事领袖,可帮助他统一整个地区。可惜他身边显然缺乏政治人才,以致在行政上无人能 帮他一手。不过,他也很可能不愿意把行政事务普遍交给他人去处理。根据记载,罗芳伯给人的印象是,一个意志坚强,但也很自负的人。他设法对自已的权力和才 能,罩上一层神奇的面纱。民间盛传他有控制鳄鱼的力量。不论是真是假,平时在他周围总有够多的故事产生,使人很难确定究竟是事实抑或传说。

   A.公司的组织

  兰芳大总制的中央政府组织并不复杂。首府设在坤甸附近的小镇东万律。对外方面,总长有时自称为西婆罗洲王。在总长以下,设有副总长一位,亦称 参谋或军师,驻扎在金矿区的沙拉蛮(Salamon)。兰芳大总制没有组织政府所依据的成文宪法,有的是一套不成文的法规,也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协约。在这 种默契底下,总长和其他重要官员由人民推选出来。不过,他们的服务期限却未加阐明。倘若选民认为他们无能或失职,可能遭受弹劾。总长有权向人民推荐数名候 选人,作为他的继承人选。推选总长期间和新总长就任之前,副总长代行总长的职权。 至于总长是否有内阁之类的组织,协助他处理政务,则不得而知。

  除了兰芳大总制以外,尚有戴燕国之成立。这个王国纯粹是为了罗芳伯手下最能干的副官吴元盛将军而建立的。吴元盛统治下的戴燕,有如一个封建国家。

   为了方便地方上的治理,罗芳伯把西婆罗洲划分为几个行政区,称为省,省下有府,府下有县。每个府设有一位府尹;每个县设有一名县长。这些次级官 员大抵以志愿者的身份为政府服务,未获任何薪酬。府尹和县长乃负责司法和行政两方面的职务,虽然独立的裁判厅也有设立。各省则设有地方法庭。此外在诸港口 也派有税关官员,专司鸠收货物入口税和通行税,同时也负责处理移民事务。

  各级官吏的推选方法,不见记载;但是哥罗特指出:当选者不外是个别村子里最富裕、最具影响力的人物。这些有财有势的人,也出任地方长官。其中一 个是整个公司的首脑。巴巴拉‧沃德认为,由于公司制度和广东福建两省操客家话地区的乡村组织相类似,我们可以推断西婆罗洲的每个华人垦殖地,是组织相当紧 密的移民社区。这些移民多数既使不是宗亲,至少也是同乡人。在中国稳定的社区生活里,资历深是担任宗族领袖和乡村长老的首要条件,但在婆 罗洲的新环境里,资历深的条件却不比个人威望来得重要。在婆罗洲华人垦殖地里的人,并非偶然毗邻而居的群体,而是多数在同一个金矿干活的夥伴。通常一个人 的领导素质很容易受赏识和利用,所以领袖人物的挑选并不难。

  B.公司的行政制度

  在公司的行政制度里,有几种极重要的特征应该注意。头人同地方代表和拓殖地代表商议,是每个公司的特征。哥罗特写道:“总长几乎对各种大问题,皆须于次级官吏磋商”。公司头人和地方领袖有权推举和罢免次级官吏,这显然 促使他们在整个公司里处于最有权势的地位。第二个重要特征是,公司的权力乃由乡村起,一层一层委托上去,不是源自最高当局,由上而下。

  当选的官史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内,负责维持法纪与秩序,并处理各种发生纠纷的违法事件。各拓殖地的会议,由族长主持;地区层次和公司层次的会议, 则由官吏主持。对于重要事项的裁决,事先须与公司头人磋商。抢劫、谋杀和政治罪行的案件,则由公司头人和其他官吏组成的栽判厅提审。提审地点在东万律公司 总厅。

  在罗芳伯治理下,兰芳公司一片欣欣向荣。公司鼓励属下人员发展经济。对于经济发展问题的争论,公司也举行全民投票,征求全民的意见。这一点起着 很大的鼓舞作用。一般金矿由国营兰芳公司经营。公司也开设军火厂,制造大炮、炮弹和弹药。每逢发生战争,则实行募兵制。这期间,农田的面积大为扩展;丰富 的森林资源亦大事开采。为了农耕和伐木,则有需要打开市场和铺筑公路。教 育也很受重视,并得到政府的支持。中国的名宿应聘到西婆罗洲,以加强其教育体系。

  C.公司统治的结束

  兰芳大总制从1775年起延续到1884年,一共有十位总长。前五位总长是比较能干的统治者,因此最初的四十五年是兰芳公司的黄金时代。打从 1821年起,荷兰人便陆续占据了婆罗洲东南部地区,作为荷属东印度的部分殖民地,并尝试将其殖民地疆界向西推移,结果他们一步一步地伸入兰芳政府的领 土。第五位总长刘台二受到巴达维亚(今雅加达)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利诱,签署了一项互不侵犯条约。虽然这条约确保双方暂时相安无事,实质上却使兰芳大总制处于荷兰的宗主权底下。打从这个时候起,土著不时 作乱,兰芳政府却因本身力量太过薄弱,无法对付他们。在危急时刻,首府的总厅一片漆黑,空无人影。终于到了1884 年第十位总长一死,罗芳伯所创立的共和政府便遭荷兰军队推翻了。荷兰殖民地政府旋将兰芳公司的土地转给数名土著统治者。到了1912年,荷兰人正式宣布西 婆罗洲为其殖民地帝国的部分领土。

  我们没有理由假定西婆罗洲的其他公司,跟兰芳公司有基本上的不同。所有的公司成员都以客家人为主。每个拓殖地大体由有血缘或地缘关系的人组成。 他们汇集在各个地区,由首府里的一名公司头人管辖。他们奉行双层选举的原则,实际的权力操在拓殖地和区域的民选官吏手中。但公司头人拥有最高的仪注权力。 在所有公司里都弥漫着生气蓬勃的精神。每个公司的政治发展,也经历类似的过程:其起源是一个紧密结合的移民群体,由一位精明能干又具有特殊本领的人物所领 导。公司地盘的扩大,起先是靠本身的发展和讨伐征服(或是吸收较小的群体),随后就是与当地土著发生冲突,同时跟殖民地宗主国──荷兰进行斗争。这些冲突 和斗争,亦强力引发公司之间的抗衡。

  1850年7月,西婆罗洲势力最强大的公司──大港公司,攻击其劲敌三条沟公司(其首邑在昔邦 Sipang) 的成员,并把他们逐出色米尼士镇(Seminis),其中一些三条沟公司成员向北逃命,另外一些则逃到邦戛(Pamangat) 后,派一急差到坤甸向荷兰人求救。平时,荷兰人已经跟大港公司发生过不少冲突,而事件发生在其境内的三发苏丹国,却处在荷兰人的控制下。于是,荷兰人派兵 驰援,却迟了一天。个荷军抵达邦戛时,发现三条沟公司的总厅被敌人炸毁,其部分人员越过三发河逃生,得到兰芳公司人员的照顾。原来兰芳公司本身是大港公司 的劲敌,也是荷兰人的盟友。其他的三条沟人员则逃往砂劳越,并与来自色米尼士镇的 同僚相会合。这批人员构成了流落于砂劳越石隆门地区的三千多名难民。有趣的是,在石隆门的三条沟首领是刘善邦。时至今日,人们相信他是石隆门的开发功臣。 他的神主牌至今仍保存着,而且在石隆门举行的一切节日庆典中,他的名字总被提到。

  1850年岌巴(Keppel) 写道:“大港的势力至此已空有其名。三发苏丹以往所取得的大笔鸦片税款,已因露骨的走私活动而逐渐丧失。我相信我可以这么说,这种走私活动已引出一个问 题,究竟哪一方将统治这个地区。因此,荷兰人和三发苏丹决定维护政府的权威,并压下该公司的气焰。有关此事的经过详情,对砂劳越并不重要。不过,在这之 前,大港公司一直取得成功。它不仅驱退由陆路进犯的荷兰军队,而且也攻击和惩罚所有站在合法政府一边的华人。结果,邦戛镇的居民都在惊慌失措中逃到砂劳 越。【30】

  上述难民于1850年来到当时由白人拉惹(封王) 詹姆士‧布鲁克(James Brooke) 统治下的砂劳越。砂劳越华人的故事,因此掀开了新的一章。岌巴说,当时的“经过详情对砂劳越并不重要”,这句话是不正确的。在七年之内,华人突然涌进砂劳 越,对砂劳越是多么重要的事。如果当时布鲁克政府了解华人公司及其政治、社会和经济结构,也许能够拟出一套应付这些新难民的替代办法。总而言之,白人拉惹 对其领土内的这个新群体,是缺乏了解的。


砂劳越华人的兴起
 
历史的力量以神秘的方式向前推进时,往往产生一系列的事件,同时把焦点集中在某一种情况上。砂劳越即成为这么系列事件的焦点。这些事件就是我们 刚刚叙述过的。另一系列重大事件,则同时发生在文莱。该地的华人因遭受迫害,不得不四处逃命。到了1864年,据史宾塞‧圣约翰(Spenser St. John) 说,文莱的首府简直看不到一个华人。【31】

  当时在西婆罗洲、砂劳越和文莱的华人,的确很难肯定其确实数目。各种的统计,亦相距其远。哥罗福(Crawford) 于1820年声称,在金矿区里约有3万1000名华人,其中4000名为女性。他估计只有6000名华人实际参与开矿工作。其余的华人从事贸易、农耕和与 矿产有关的买卖。1827年,《新加坡纪事报》 (Singapore Chronicle) 估计上述三地有华人12万5000名。【32】厄尔则表示,在1823年荷兰人占领西婆罗洲之前,每年约有3000名华人抵步。但是过了这─年,华族移民 的南来几乎完全停止。他们估计的华人数目多达15万,其中9000名居 住在金矿内。【33】

  在我们把注意力转向砂劳越及其发展之前,有一两点关于西婆罗洲的局势,有必要谈一谈。首先,公司的消灭,并未能治疗婆罗洲的政治利经济弊病。哥 罗特说,对付公司的战争结束后,有关区域化为贫瘠的农耕地带,所有矿场几乎被废弃。巴素和哥罗特抱着同样的看法。认为公司的消灭以及公司消灭后华族人口的 减少,对婆罗洲的发展打击不小,致使婆罗洲从此一筹莫展,也许永远无法恢复旧观。【34】哥罗特不禁问道:何以荷兰政府让爪哇人保有本身的社区制度,唯独 华人不许保有?他又问道:为什么荷兰政府抱着这种“恐华心理”,究竟荷兰政府有什么理由害怕华人?

  巴素批评道:公司组织消失之后,华人酷似失去神经节、脑子或“蚁后”的一窝白蚂蚁。然而,华人具有莫大的复原力量,不久他们便对这种挑战作回应了。

  我们从以上所谈的,可以明显看出砂劳越和中国早在公元1300年以前,便有了直接的接触。由于某种不明原因,华人在砂劳越留下的这些痕迹,到十 五世纪中叶便消失无踪。不过,他们在文莱却延续了一百年之久。因此,华人在婆罗洲沿岸的贸易活动,看来是十六世纪末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和荷兰人的竞争下宣 告中断的。在往后的两百年中,中国和砂劳越之间便很少来往了。早期华族商贾对砂劳越的重要性,不在于他们是现今砂州华人的先驱,而是他们对当地土著所起的 影响。原来他们同土著通婚,不但使土著含有华人血统,而且还承传了华人的许多技艺。【35】

  在婆罗洲南部,华人的贸易活动在砂劳越整个所渭“黑暗时代”(1580年─1840年) 里,仍然持续下去。到了十九世纪中叶,有数千名华人散居在三发和坤甸一带。关于这批华人,我们已经作了详细的探讨。他们就是来自首批移居砂 劳越的现代华人。

  根据文献记载,只有广府人有资格声称当詹姆士‧布鲁克东来 时,已有一名宗亲在砂劳越。这位宗亲就是刘直。他在1830年前后偕同数名友人,从中国乘搭帆船抵达成邦江(Simangang),然后转到古晋 (Kuching) 的砂督(Satok)。以种菜和饲养牲畜为生。他后来成为白人拉惹布鲁克的管家。追随他的同乡于1857年积极协助拉惹对付叛乱行动。

  有些关于客家人从西婆罗洲逃亡的记载,认为他们所以逃到砂劳越,是因为犯了罪,避免遭荷属婆罗洲当局逮捕。【36】笔者相信事情的真相并不支持 这种结论。不幸的是,这种结论在婆罗洲早年的许多官方报告书中,都占据着支配的地位。单单此种假设,已经使到人们对那些当年逃到砂劳越的客家人,以及作为 他们的后继者的今日砂州华人,抱着某种态度。下一节我们将尝试了解这种态度对日后砂劳越历史的影响。


砂劳越华人垦殖地的透视
 
为了了解砂劳越华人的历史,首先我们必须认识詹姆士‧布鲁克的为人。他的冒险、胜利、挑战利远见,成为当代许多砂劳越人的特征。郎西曼 (Runciman) 在其所著的《白人拉惹》(The White Rajah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0) 一书中,以赞赏的态度给予詹姆士‧布鲁克极全面的描绘。我们不打算在这里叙述布鲁克时代的种种事实。读者们不妨阅读上述专著,以了解有关详情。在本节里, 我们准备更深入地探讨布鲁克的政策和态度,因为他的政策和态度支配了砂劳越华人社会的发展。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华人移居砂劳越过程和经历的史实之前,对于 詹姆士‧布鲁克其人其事,必须有个笼统的印象。

  他很喜欢写书信和日志,而且乐此不疲,平时一提起笔来,便欲罢不能,似乎恨不得把个人的思绪、期望利感想统统写下,给任何喜欢阅读的人读个痛 快。朗西曼说,詹姆士‧布鲁克的坦率,却使他在未来的岁月里,遇到不少麻 烦。【37】在他的记述中,最有趣和最有启发性的部分,关系到他对东方政治所产生的看法。他之所以越来越不喜欢英国东印度公司,也许跟他对莱佛士 (Raffles) 的仰慕,以及本身的经历不无关系。他永远不能原谅英国东印度公司当 年不支持莱佛士。他认为该公司一心只想从对华贸易中更快取得利润,而忽略了对印度的发展。他对东印度公司的商人在广州遭受中国当局的侮辱大感震惊,但英国 商人为了赚钱却忍受下来。对于其同胞所蒙受的屈辱,他有强烈的感受;这种感受牢牢地留在他的心中,一直到他同华人的关系较为密切时,始告消除。在砂劳越, 他对华人的猜疑,后来因为恣意照顾土著的福利而告缓和。他认为土著与欧洲人的关系如果过于密切,对他们有害无益。他本身曾经在印度说过这样的话:能操英语 的印度人是最不可靠、最腐败的一群。【38】

  他对土著的性格并不存任何幻想。他认为马来人很奸诈,印度人很懒惰,华人也没有吸引人的地方。【39】在他看来,华人的长相很丑陋,外表就像僵 尸一样。但是在他的撰述中,他对华人的勤劳苦干精神和对教育的渴求和尊崇,却深表敬佩。朗西曼声称詹姆士‧布鲁克随时准备矫正他的偏见。【40】布 鲁克同美国传教士艾比尔(Abeel) 一次深谈后,认定在基督教戒律引导下的教会组织,对砂劳越不可能造成任何损害。如果他否定教会可能带来的良好效果,简直等于一个异教徒。究竟这种态度上的 改变,是否表示他愿意改变其偏见,倒是一件很值得争论的事。由于他的偏见很深,笔者委实怀疑他会轻易改变态度。

  在几乎所有涉及华人移居砂劳越的早期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出私会党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詹姆士‧布鲁克政府一直担心三合会对华族移民的影响。在许 多文献中,三合会的影响被认为是1857年石隆门华工起义的主因。【41】在《砂劳越民族》(Peoples of Sarawak) 这本书中,我们发现下一段文字, 谈到这一点:

  “当时石隆门的某些客家人,仅因参与涉及私会党的勒索活动而遭惩罚。事缘白人拉惹决心制止这种不法行为的发生。华人在愤懑之余,试图暗杀拉惹及 其官员,以便拥立本身的领袖为拉惹。这次的起事,虽然初期获得部分成功,但后来却因达雅克人出面协助布鲁克而被敉平。起事的华人在混乱中撤退到石隆门。他 们抵达石隆门后,把满腔冤气向领袖身上发泄。”【42】

  朗西曼对华人起事的记述,涉及许多判断问题。他一点也不转弯抹角,直称“詹姆士‧布鲁克对华人没有偏见。”【43】证据是布鲁克本身的管家就是 一个广府人。他又进一步指出,随布鲁克的管家一夥之后而来的移民,有诏安人、潮州人和其他籍贯的华人。潮州人在各市镇外的小耕地落户,并以种植甘蜜为生。 每一种籍贯的华人,都有一名领袖。白人拉惹把福建人领袖王有海、诏安人领袖田考、潮州人领袖刘建发,看成华人社会的首领。对华人事务,他都征求三人的意 见。他们之定居砂劳越,被视为发展本地经济的宝贵人才。在其他地区,他们却被看成国家的一种负担。

  如果我们稍微观察进入砂劳越的客家人,也许最能理解他们的内心感受。他们带来了一种独特的经济和社会组织,称为公司。在本文第一节里,我们已经 详细地探讨了公司的组织和功能。在砂劳越,公司是以石隆门周围的金矿为中心。詹姆士‧布鲁兑最初来到砂劳越时,发觉这家公司已经在运作。他对公司的效率和 公司人员的勤奋,留下深刻印象。1842年,他促使这家公司承认河对岸另一公司的存在。他希望此举意味着该公司会接受他的政府。然而,这个时候真正的麻烦 才要开始。读者们应该会记得,我们前此讨论打劳鹿地区的公司时,该公司与荷兰人之间实际上已处于战争状态。有趣的是,在砂劳越的文献里,那些逃避荷兰人追 击,越界进入砂劳越的华人,被称为“逃避荷兰当局检举的罪犯”。【44】凡是认识荷兰人和该公司对抗的历史的人,都会发出疑问:究竟谁才是真正的罪犯?无 庸讳言,那个时代殖民地宗主国所共同具有的单一看法,都不认为本身是谋图窃取他人的矿场和土地的人。当然,华人并非土生土长。他们来到这里,为的是做生 意。以兰芳公司的情形来说,他们还建立了一个国家。在罗芳伯的构想中,他所创立的国家将成为中国天朝的一个拓殖前哨站。然而,他却无法同中国朝廷建立拓殖 地关系。他所做到的,是领导国家向前发展。根据历史记载,华人比荷兰人早一步抵达婆罗洲。但是,先到的人在道义上并不能宣称拥有土地权。无论如何,兰芳公 司在婆罗洲把辖区建成一个国家。荷兰人同兰芳公司对抗时,把公司看成是他们设法在经济上控制婆罗洲的主要障碍。在争夺市场的过程 中,荷兰人想像自已为力求将基督教教义传播到世界各角落的伟大十字军。因此,他们为扩展势力与影响力所采取的任何手段,自认都是合乎道理的。

  当时英国人和荷兰人经常互相对抗。对抗原因不是双方对“欧洲人”身负的使命发生歧见,而是对谁将取得经济资源的问题,相持不下。对于欧洲人的使 命方面,双方看法似乎一致。因此,当荷兰人把华人逐出时,他们所逐出的是“罪犯”。谁也管不了一个主权国家被侵略,其人民遭杀戮,其经济遭破坏的事实。

  大批华人在惨无人道的荷兰军队追击下纷纷逃亡,最后逃到砂劳越。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些华人难民,于1850年前后抵石隆们的背景。他们带来了兰 芳和其他公司的经验。他们不习惯于作个卑躬屈膝的人,只有殖民地人民才非如此不可。因此,一开始他们的观点便和白人拉惹的立场发生冲突。税款的征收,对华 人来说,并非难以容忍的事。但是当有关方面告诉他们必须向拉惹购买某个数量的鸦片时,他们便作出反应。问题是:“他们的反应是否犹如中国对其人民蒙受英国 经济迫害时的反应一般?”显然易见,白人拉惹在砂劳越售卖鸦片,并未在道德上感到内疚。其实,当拉惹不把华人当人看待时,他是很容易对这种加诸华人身上的 恶行和万恶的毒品,寻找堂皇的理由的。当笔者阅读有关记录时,尤其感到诧异的是,华人的反应怎么不会更加激烈。

  假使我们否定私会党对砂劳越华人的影响,那是错误的。在政府眼中,公司和私会党往往是两位一体,或者说两者互相勾结。我们所关注的,不是它们是否两位一体,而是什么事件引起华人造反,以及华人为何继续处于不安状态。

  詹姆士‧布鲁克必竟是他那个时代的产物。他在学校所承受的, 是某─套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强调中华文化的低劣,故必须以“适当”的文化取而代之。布鲁克同华人的整个关系史中,始终很少花点心思,设法了解华人。不错,砂劳越设有“华人法庭”,而且承认华人家庭法。但是,“华人法庭”的设 立,并不是因为布鲁兑完全承认中华文化的优点,而是企图利用它们作为控制华人的工具。

  我们知道白人拉惹性喜阅读,读起书来往往废寝忘食。他最喜爱的杂志之一是《笨拙》(Punch)。从这份杂志所刊登的两张漫画,可以看出他对华人所怀有的潜在意识。这两张辱华的漫画,分别刊载于1858年4月10日和1860年12月22日的《笨拙》杂志。

  这种潜在意识是产生历史的要素。我们通常只看明显的事项,以求了解事情的真相。在砂劳越,我们可看出一旦忽略这些深邃的暗流,便造成无法了解历史真相的可悲后果。

  关于华人起事的经过,朗西曼所著《白人拉惹》一书第五章有详细的讨论。希望读者们能从中了解这里所提到的有关事实。让我们另外一个角度来探讨上述事件。

  逃往石隆门的华人,是一种自豪的民族。他们一度是婆罗洲一个独立国家成员。他们具有本身的传统,懂得如何自我治理。而今,他们发觉本身正面一个 对他们抱着猜疑态度的政府。法律是拉惹任意制订的。在兰芳大总制里,法律却非如此制订。因此,华人对拉惹的手法,自然感到不满。单单抽税的方法,就是以引 起华人的极大的愤慨。原来拉惹决定每个华人社区应当使用鸦片的数量,然后根据该数量抽取税款。石隆门的华人虽未使用拉惹规定的鸦片数量,但是拉惹坚持华人 一定要缴交他所规定的雅片数量的税款。他认为华人使用鸦片数量的减少,是私会党把鸦片偷运入砂劳越的结果。我们不晓得是否有此可能,他也同样未必晓得。为 了惩戒公司,他坚持公司必须缴付规定的税额。拉惹此举,显然只有引起华人的愤恨而已。儿乎从华人越界的那一天起,他们便成为砂劳越政府的眼中钉。

  1852年,石隆门的公司设法阻止一名政府官员逮捕公司的一名成员。当局派遣端慕达(Tuan Muda) 率领一支由马来人和达雅克人组成的军队到石隆门,要迫使华人就范。公司不得不将该人交出,而且还奉命在新尧湾(Siniawan) 附近的北立达(Belidah),兴建和装备一座堡垒,并要公司负责堡垒的维持费。堡垒由沙立‧马杜仙(Sherip Matusain) 和一支可靠的马来守备队驻防。端慕达也命令华人交出一百枝步枪,作为一种惩罚,但是拉惹却将该道命令取消。

  当时在砂劳越所发生的事件,同中国方面所发生的事件不无关系。1856年,中国人和英国人在广州发生纠纷。两广总督叶名琛公开发出悬赏,任何人 呈上英国人的手臂,每只可得赏金三十元。不久在东方地区谣传广州的英国人遭屠杀。有人鼓动新加坡的华人于1857年起事,但被轻易镇压下去。石隆门的华人 也听到这种消息。他们知道拉惹本身因镇压海盗的事处理不当而遭调查。拉惹也故意言过其实地声称他在英国眼中是一个多么不受欢迎的人物。

  石隆门的公司以为改变局面的时机已经成熟了。他们不相信英国当局会给拉惹假以援手。公司对拉惹的政府也深感不满。由于鸦片的入口继续下降,政府 的一名稽查员奉命到石隆门巡察。他发觉该地的华人人口大量增加,乃通知收税官。后来,政府即根据所获得的证据,认定该公司走私鸦片,宣布罚款一百五十英 镑,而且恫言如果公司继续私运鸦片,政府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对付。1857 年1月,该公司缴了罚款,但却毫不隐瞒内心的愤怒。不到一个月,公司便造反了。造反行动旋被敉平。结果是,布鲁克政府对华人社区猜疑更深。上述事件似乎证 明马来人和达雅克人,有理由对华人怀着厌恶的心理。但另一方面,当局仍然了解到华人可成为砂劳越社会有用的成员。事实尽管如此,华人仍须经过不少岁月,才 觉得本身在砂劳越受欢迎。

  为了对华人移居砂劳越的历史有所了解起见,笔者想在此略述诏安人、潮洲人和福建人群体当年来到砂劳越的情形。

  福建人的先驱是王有海。他在第一位白人拉惹抵步后不久便来到砂劳越。在王有海的领导下,福建人莅砂后,几乎清一色从事商业活动。韶安人的第一位 先驱是田考。他抵步的年份,有1850年和1851年二说。他是田家的第四子,虽然家境贫困,却胸怀大志。他听过关于马来亚如何富裕和容易发迹的故事。于 是,他到一艘小帆船上当水手。这艘小帆船从中国运载白盐到砂劳越。他一抵达砂劳 越,便到石隆门投靠一位同姓客家人,并受雇为劳工。但他同时拥有一个菜园。有一天,他在菜园里发现金矿的踪迹。发现金矿之后,他开了一间小店铺,售卖香烟 和杂货,刻苦经营,终于变得颇为富有。

  第一位到砂劳越的潮州人是刘建发。他是在1840年代南来的。不久,他获得拉惹的允准,从中国家乡带来一批潮籍农夫,以便在现今的朋里逊路(Penrisson Road) 一带开辟甘蜜园。

  以上三位先贤──即福建人王有海、诏安人田考、潮州人刘建发──旋成为拉惹赖于管制华人的“三巨头”。

  华人是基于许多原因来到砂劳越的。他们也根据其他许多缘由而定居下来。本文的目的,不是要追溯他们南来的历史,而是要尝试了解当代砂劳越政府对华人所持态度的背景。

  1857年石隆门华起事后,华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一直很紧张。英国殖民地官员对华人继续所持的态度,可以从各种政府出版物中反映出来。其中《砂 劳越宪报》(Sarawak Gazette) 是探索政府对华人社会态度演变的最佳资料。笔者曾经尝试翻阅该官报于1870年创刊后的每一期内容。

  1870年,砂劳越当局对华人社会所抱的猜疑态度仍未消除。在《砂劳越宪报》中,我们可以看到下列的片段:

  1870年9月10日──
  “市面上谣传在广州的欧洲人全遭杀害。一般人并不相信这些谣言。但传闻中国当局在天津麇集大批武装人员。”

  1870年10月15日──
  “我们在砂劳越有过这样的经验,即敌视欧洲人的情绪随时可能被激起,从而导致最残暴的罪行发生”。

  1871年3月12日──
  “中国孩童所接受的传统读书方法,与此事会有某种关联。他们的读书方法,似乎包括不断重复诵读课文,一齐到能背诵为上。一个中国佬尽管能够轻松诵读一段书本文章,但如果你问起文章的意义,他往往会告诉你说,除非再诵 读五、六遍,否则无以相告。这是缺乏理解力的表现。当然,你教导他们学习另一种语文时,需要对他们重新来个训练。克服上述缺点,应该是教师的首要目标”。

  以上这些引文,反映出砂劳越英国殖民地官员,基本上对华人所抱的轻视和容忍态度。当我们继续翻阅《砂劳越宪报》时,会发现这种对华人反感的情绪,在字里行间频频出现。

  1871年4月28日──
  “我们很高兴听到有关方面正努力促使中国佬定居在武梭(Busau) 和打占拉(Tagora) 周围的地区,并把他们的注意力转向稻来种植,其种植规模之大为前所未见者”。

  “凡是中国佬落户之处,总出现华人与达雅克人混血的后代。此等混血儿将成为最佳的试验材料,而且应当会取得成功。毫无疑问,凡是华人耕种的稻米,其产量与质地,都远远超过达雅克人所种植的”。

  1871年5月31日──
  “华人终于表达了他们的心声。他们不喜欢传教士出现在他们当中。他们一向否定基督教教义的主张和基督教追求进步的文明。现在,他们再三要求把传教调走”。

  1871年12月1日──
  “据来自福州的一项报告说,距离该地五十英里的四座小教堂,被华族暴民毁坏。中国官员下令汕头的屠夫,勿把肉类供应外国人”。

  令人感到诧异的是,在这些岁月里,虽然华人备受猜疑,但政府仍然继续鼓励华人到砂劳越定居。在1874年4月1日出版的《砂劳越宪报》中,我们发现拉惹查尔斯‧布鲁克(Charles Brooke,第二任白人拉惹) 作下列宣布:“余, 砂劳越拉惹,查尔斯‧布鲁克,谨此代表砂劳越政府,对所有进入砂劳越地区开辟甘蜜园与胡椒园之中国佬,制订下列条款,并真诚实施:

  (一) 凡是彼等准备用于耕种之土地,分得后免付一切款项。
  (二) 凡是保证为雇主服务某种期限之苦力,必须遵照法律,提供服务,否则将受处罚。
  (三) 对于每一条港之中国佬首领,政府将赋予权力,以管制手下之苦力。
  (四) 种植园开辟后首六年,甘蜜与胡椒之出口,均豁免缴税,一俟须缴税时,每担之税额不超过两角。
  (五) 甘蜜园与胡椒园开辟后首六年,食盐与香烟一律免税。
  (六) 政府将协助找回逃跑之苦力。
  上述特许条件可谓优厚。一般华人都恨不得早日发财。砂劳越似乎成为一个随时可发横财的地方。华人到来之后,由于刻苦耐劳,使地方上开始出现美丽的远景。1874年12月1日号的宪报中,有这么一段生动的记载。

  1874年12月1日──
  “把华人引进一个散居着一种懒惰民族的新地域,其价值之高,在砂劳越尤其堪为典范”。

  “在本地村镇所见的美丽巴刹(市场),全为华人所建。对手工匠、苦力和其他各种劳务,我们得感激华人的提供”。

  “凡是到本地旅游的人,一定会对下列事实留下深刻印象:在每条河流的源头以及最偏僻和人烟罕见的地方,只要有一座达雅克人的茅屋,就会有按耐不 住的中国佬,弋着满载珠子、花布的小船,以诱使达雅克人到森林中四处寻找林产,以供交换。他们偶而因行为轻率而遭受惩罚。不少中国佬的头颅在达雅克人的火 堆上被烘干;不少田野悬挂着中国佬的辩子。但这一切皆未令彼等利欲之心冷却下来”。

  “不幸,一般约翰中国佬都患上怀乡病。事实虽然如此,却有许多迎娶达雅克女郎或马来女郎为妻。自从定居开邦,我们相信结果会产生一种优秀的混血儿。他们世代繁衍,最终将占据整个地方”。

  这篇评论的有趣的一点,是提到“约翰中国佬”(John Chinaman)。这个名词经常出现在各种官方出版物中。它源自一篇题目为《广州之歌》(A Chanson of Canton) 的诗歌,刊于1858年4月10日出版的《笨拙》杂志上。一般词汇在天 地万物中,各有各的意义。但是这个词儿所蕴含的意义,却叫人不敢恭维。

  在我们的探讨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一项重要事实。也许这正是大多数欧洲人同亚洲人接触时所表现的典型态度。其实,不同种族互相接触时,都是从外 表看待彼此。即使他们毫无敌意地互相交往时,也往往不去理解对方对生命所抱的态度,结果他们给对方所作的各种评断,不但有欠正确,而且令彼此难于达到互相 了解的目的。

  我们可以从以上所引述的《砂劳越宪报》片段,以及随后所列举的实例,清楚看出这一点。一方面是,白人拉惹的政府以特殊的观点,看待现实生活;另 一方面是,达雅克人、马来人和华人,也各以本身的独特见解,看待生活。我们不能说这三种民族对生活具有共同的看法。不幸在早年时期,欧洲人的观点,居然牢 固地成为政府的正式看法。随着越来越多达雅克人和马来人加入政府部门 服务,他们受到白人的影响,对华人也以“约翰中国佬”看待。总之,他们对华人的猜疑、不信任和轻视,一代一代地传下去。假使有谁认为华人的恐惧毫无根据, 是愚不可及的事。可悲的是,种族之间的争执,就像雪球滚下山一样,越滚越大。同时,某些事件一旦发生,即如米烧成饭,无法挽回。

  这时期,“约翰中国佬”在砂劳越已成为一种社会类型(Social type)。而社会类型毕竟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它是出─种民族的某些显著特性所形成。因此,在当地人眼中,华人着重经济利益,饮食奇特,是一种本性驯良、 买卖手法灵巧的民族。虽然社会类型这概念过于简单化,但它却难免产生各种歪曲作用。

  不同种族群体的成员,即基于他们对彼此所形成的概念,互相交往。定型的看法未必正确,但却是人们看待对方的依据。

  早年逃到砂劳越的华族难民,未必是犯罪分子。可是,在《白人拉惹》和《砂劳越民族》以及当代其他著作中,却把他们称为罪犯。这些华族难民乃来自 一个民主国家。然而,詹姆士‧布鲁克及其政府所抱的定型看法,都认为华族难民一定是犯罪分子。因为他们不就是逃避荷兰人的制裁吗?当我们回顾过去,研究一 下兰芳公司的历史时,就会觉得罪犯一词很难套用在这些华人身上。对人类来说,当他们的家园被侵略军摧毁,国土遭侵略军蹂躏时,逃亡他乡是很自然的事。难道 还有人不想逃命的吗?这些人怎么会成为犯罪分子呢?不幸的是,这个时期的史实都被歪曲,因为有关史书都是出自荷兰人或英国人史家的于笔。他们所叙述的事项 尽管正确,但是每当谈到华人的做事动机和风俗习惯时,却不乏贬谪之词,尤其是所用的词语异常情绪化。结果我们很难看出问题的征结在哪里。

  以下是《砂劳越宪报》中所刊载的一些片断。

  1875年5月1日──
  “华人对什么是‘悦耳和声’一点观念也没有。他们的语言和声音,根本发不出这种和声。即使是最原始的民族,也不致于如此。尽管他们的音乐单调和 简单得出奇。当它表现战争场面时,你会觉察到一种野性的呼声。而当它表现对死音的哀悼时,你则会有一种神奇的感觉。这一点最引人注意。在华人的音乐中,只 能产生最难听、最不和谐的声音”。

  “叫人感到更烦厌的,莫过于每晚在街头表演的小戏台。约翰中国佬天生是没有什么可尊崇的”。

  1875年9月1日──
  “在砂劳越和荷属婆罗洲的华人,显然很刻苦耐劳,但他们却证明本身不可受信赖。他们在两地的人数突然间增加得太多,有一天准备用来防卫砂劳越的兵力,必须随着华人的大批涌入而增强”。

  另外还有一个因素对砂劳越发挥重大的作用。有些种族群体由于一度很强大,便往往把自己继续看成优越的民族。华人便是如此看待自己。他们轻视欧洲 人,以骄傲的态度对待欧洲人,而且把自己想像成一种古老文明的一部分。他们只是暂时受到野蛮人的骚扰而已。移居东南亚的华人,与各种民族接触时,即产生类 似的看法。在婆罗洲,他们认为当地民族不论在能力上、智力上或精力上,都低人一等。当一种东西或是一个人被人觉得讨厌时,人们往往便会避免和他接触或表示 认同。砂劳越的华人和欧洲人都怀有这种倾向。我们可以从许多方面看到这方面的证据。

  白人拉惹知道只有华人能管制本族人。虽然他对华人抱着某种保留态度,但是在1876年1月,他却发布一项通令,鼓励华人进一步到砂劳越开荒垦殖。

  1876年1月3日──
  “凡是真心诚意要到砂劳越种植甘蜜与胡椒的头家和他们手下的苦力,政府将免费提供从新加坡到古晋的船票。”

  “政府且委任各条港的港主,为治理各港华人之甲必丹,着令彼等负责维持辖区华人的良好秩序,并赋予彼等处理小案件的充分权力。至于严重案件则由 古晋法庭或现场的政府代理人裁决,并决定何种案件应由港主全权处理。政府亦准备给予各港港主,承包鸦片、烈酒、赌馆、当店的专利权”。

  在《砂劳越宪报》上,有一位名叫埃弗雷特(A. H. Everett) 的先生发出下列警告。

  1877年12月8日──
  “目前在砂劳越没有其他课题,比土著马来人的生活情况和未来日子更加重要。倘若我们深一层看,会发觉马来人正逐步地、肯定地被逐出他们先前所赖以维生的各种行业。华人移入人数之日增,势必越来越剥夺他们经营小生意的机会。马来民族并未缺乏发展的潜能”。

  无论什么人如果研究过中华文化,并尝试探求它同欧洲文化的关系,一定会发觉具有各种文化背景的人之间,对各种事务的想法,是有那么大的差异。 L. K. 许(Francis L. K. Hsu) 在其所著的《宗族、种姓与俱乐部》(Clan,Caste and Club) 一书中,对这方面作了极充实和详尽的探讨。我们姑且以他的探讨作为我们的背景知识,以及我们了解许多世界观的基础。我们暂时能够对这一点的研究下结论。

  砂劳越政府和华人之间关系好坏的决定性因素,不在于所属种族的不同,而是彼此以不同的视角互相看待。在种族群体(即华人、英国人和达雅克人) 之间,如果有何基本差异,主要在于心态方面。事实是,以不同前提为出发点的人,往往强调对方较为明显的差异。当然,从饮食、衣着,到家庭生活,英国人和华 人之间的确有很大的差别。基于此因,砂劳越各种族接触后所产生的多数现象,可以在其他持不同观点的种族群体的交往中看出。当乡村居民和老经世故的城市居民 接触时类似的误解就会产生。

  只要白人拉惹及其官员和华人都抱着种族优越感的心理,他们就会继续以定则的观点看待彼此。近几年来,各种族之间经常进行密切接触的结果,提供了 许多机会,可以看出彼此的矛盾所在。在个人方面,白人和华人进行密切接触后,我们会发现其中一些开始改变对华人的评价,但其他白人却依然故我。

  在1877年11月1日出版的《砂劳越宪报》第19页,我们发现下列数段文字:

  “大不列颠的殖民地和属地受华人的和平侵略,是我们在东方生活中最奇特的际遇之一。这些土地仿佛受到人类大家庭中两个最大支系的双重拓殖,但是白人仅如候鸟般暂留于此,中国佬才是真正的殖民者”。

  “他们具有惊人的精力和工作能力,聚财的力量很大,天赋智慧也很高。这些特性是很值得赞美的。他们的人数随着新移民的流入和婴孩的诞生而不断增加”。

  “这一切都指向未来的一个问题。在不久的将来,海峡土生华人肯定会加入政府部门服务。──但是,尽管他们受过教育,懂得英文,并得到旅行的便利,他们还是十足的中国佬,似乎无意成为欧化的华人。细心观察华人在这些远东地区的政治势力的发展,倒是一件饶有趣味的事”。

  这期间,一般白人对华人的看法开始发生变化。但另一方面,旧有的偏见依然改变不了。双方的关系并未改善;砂劳越的发展还是很缓慢。华人对1857年石隆门事件及所蒙受的挫折,记忆犹新。

  二十世纪掀开了砂劳越发展的新时代。在这个世纪初年,华族移民的新浪潮,不断涌向拉让江(Rejang River) 区域,推动砂劳越的经济和教育向前发展。这些华族移民来自福州。他们是在具有远见的领袖黄乃裳率领下,来到这个新地域。

  当时中国义和团起义刚过去,教会受到卑视和干扰。教徒的处境界常恶劣。黄乃裳深受美国总统杰裴逊(Thomas Jefferson) 的论著所影响。他越阅读和思考,就越沉迷于一种理想。他梦想着一个人人能在自由环境中生活与工作的人间乐土。于是,他离开家乡,以寻找一个能够让他实现理 想的地方。1900年,他抵达新加坡,并且会见了许多华人商贾,其中一位就是他的未来女婿林文庆博士。 林文庆告诉他的未来岳父说,白人拉惹正在寻找华人劳工到砂劳越开发与垦殖。

  黄乃裳马上启程前往古晋,然后由古晋的华人甲必丹王长水介绍他给白人拉惹认识。接着黄乃裳与拉惹查尔斯‧布鲁克缔结了一份包括三十一项条款的协 约,把福州人送到砂劳越第三省的诗巫(Sibu) 周围地区去垦殖。拉惹也贷给黄乃裳两万元(一说三万元) 的款项,作为运载福州人到砂劳越的费用。这笔贷款规定在五年内偿还。他同意从垦殖民每年生产的农作物中,抽取三分之二的数量,以偿还贷款,一直到偿清为 止。

  接着,拉惹在诗巫地区进行勘察,最后决定以新珠山(Sungei Merah) 作为第一个垦殖区的地点。诗巫县长旋为垦殖民搭建了六座茅屋。有关这批新移民和他们的生活情况,请参阅林文聪所撰《砂劳越新福州垦殖区十年记》(The First Decade of New Foochow Colony in Sarawak) 一文,刊于《砂劳越教师》(Sarawak Teacher) 卷二,第一辑,1966年。

  对民殖民来说,新福州的生活并不好过。第一批垦殖民都是男性。黄乃裳是个读书人,对农耕的认识有限。许多垦殖民并非农民出身,他们只关注目标, 而低估了为达到目标所须经历的困苦日子。为了鼓励福州人到砂劳越开垦而草拟的计划书,写明垦殖民抵步后的九个月内,必须依靠自耕自食,养活自己。结果是这 种自耕自食的日子,竟然延续了三年。当他们抵步时,每人分得一个小茶壶、一把锄头、一张草席。茶壶是给人泡茶解渴的东西,锄头是干活不可或缺的工具,草席 则简直是一件奢侈品。他们居住的地方,固然树木已被清除,但是原始森林却像高墙一般环绕在他们周围。他们的大敌是吃掉他们所种番薯的老鼠、飞鸟和野猪,以 及啃掉他们所栽胡椒藤叶的野鹿。一旦洪水到来,便淹没一切。连续五 年,谁也不敢肯定这个垦殖地是否能挨下去。打从栽种作物那天起到收成之日,每晚都必须有人留在耕地上吹号角,敲打铁桶,或是高声呼喊,以便把野猪吓走,避 免作物被糟蹋。野猪往往在夜间成群而至。它们只稍几分钟的时间,便把垦殖民多日劳动的成果一一摧毁。

  1906年的人口调查,发觉在将近一千名南来的福州人当中,只剩下五百名,其余五百名不是死于新旧疾病,就是惨遭溺毙或是迷失于莽林中,有些则患了思乡病。只有两名发疯。

  大多数福州籍垦殖民为基督教徒。他们抵达诗巫后,政府的鸦片和赌博税收便告减少。在《砂劳越宪报》中,不知有多少次提到税收减少和政府对此表示 关注的事。从以上所说的一切,读者可以猜想到这些恳殖民是没有钱可以交给黄乃裳偿还白人拉惹的。再说,这期间黄氏与拉惹之间亦发生一项严重的误会。 1906年,拉惹下令黄氏离开砂劳越,然后委派一位名叫富雅各(Rev. James Hoover) 的卫理公会牧师,取代黄乃裳的位置。

  砂劳越政府与福州人所订立的协约,是要后者栽种稻米和蔬菜。自从他们来到后,由于种稻种菜均告失败,他们转而在木材业、商业和树胶胡椒交易方面 求发展,并显得更为活跃。许多人即以这一点,指出华人移入后如何接管砂劳越的经济,而且说他们来时是为了一件事,做的却是另外一件事。这无形中说明当局对 华人的旧有猜疑和不信赖的心理为何依然存在。华人真心诚意地尽量做到符合协约的规定。然而,为了生存起见,他们不得不采取某些孤注一掷的举措。富雅各在 1919年6月2日出版的《砂劳越宪报》中,概述华人从稻米种植转到其 他行业的原因:

  “一、第一年,他们在新珠山的塞端(Seduan) 地方种稻。但是,他们采用的是中国的稻种,只适合在较寒冷的气候播种,故成熟得太早。当稻子长到四英尺高时,便开始抽穗。稻穗却不会成熟,不值得收割。

  二、第二年,他们尝试播种两次。第一次由于种得过早,宣门告失败。第二次则因为鸟类为害,收成很少。

  三、第三年,他们尝试采用达雅克人的刀耕火种法,结果一败涂地。

  四、第四年,他们感到很气馁,而且害起思乡病来。结果他们不肯下田干活,一年到头完全依赖垦场主过活。不久,垦场主也宣告破产。

  五、第五年,他们非有稻米收成不可,否则就得挨饿。这一次,他们的收成可真不错。他们也从这个时候起,栽种胡椒:在短期内,大多数垦殖民都种起 胡椒来,而且尽个人的能力所及,种得越多越好。在往后的两三年中,稻米的收成甚佳,但是米谷去壳,费用奇昂。后来,他们取得一架新式的米谷脱壳机。这给他 们带来了新希望。岂料这之后,稻米一再歉收。”

  当胶树被引进砂劳越时,拉惹对稻米种植的情况极表关注。他发出警告说,如果垦殖民多种胶树,少种稻米,将会使当地人口越来越依赖入口的白米。这一来,砂劳越的前景恐怕会变得很暗淡。

  到了1915年,政府对华人的猜疑宣告缓和下来。虽然过去的不幸事件仍遗留在白人的记忆里,但是,华人对砂劳越发展的贡献,却是有目共睹的事。在1915年1月2日出版的《砂劳越宪报》上,我们注意到以下这一段文字。

  “华人的数目一直在增加:政府必须小心确保华人不致于过分侵犯达雅克人的权益,以免招致后者的妒忌。其实,两族之间互相妒忌的机会多的是”。

  最后在1926年,政府发表一份有关土地问题的报告书。在报告书的第一页,我们发现下列一段话:

  “华人与土著之间的确有显著的差异。他们的耕作很高明,即使是贫瘠的土地也能善加利用。他们的人数跟伊班人一样多,但是根据现行法律,他们只许 拥有归为混合地带的土地。这对他们的需求是很不够的。他们甚至不准利用其他土地。他们也受到种种限制,不能购买土著的土地。长久以来,政府的政策规定土著 不能随意把土地让给外国人或本地人,避免他们陷入贫穷的困境”。

  假使我们回顾砂劳越华人的遭遇历史,可能会在华人和各种族群体的关系中,看出一些令人不安又令人鼓舞的迹象。如果我们从较宏观的角度去看待这些迹象,对我们是有帮助的。
  在早年时期,砂劳越华人是一种独特的少数民族。作为少数民族者往往会申诉本身遭迫害。他们认为种族间的冲突是单方面挑起的。华人有几度给予还 击。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冲突是双方面的事。当不同类别的人寻求彼此不相容的价值观时,冲突就会发生或被挑起。到头来双方都不会取胜,其中一方必须放弃要 求。往后的斗争就要看哪一个群体愿意作出牺牲了。当然,就砂劳越的拉惹而言,他最后是取得胜利了,因为政府以及马来人和达雅克人都站在他的一边。

  砂劳越所发生的一个重大变化,是人口结构的改变。一种社会体系必须取得特定人口的平衡。华人之移居砂劳越,破坏了内部的人口模式。这是一种少数 民族大量涌入的结果。比方说,1871年的《砂劳越宪报》所载的砂劳越人口,计有马来人1万4491名,达雅克人2万零903名,华人3476名,印度人 333名。到了1939年,华人数目为12万3626名;1947年为14万5158名;1960年则增加到22万9154名。换句话说,华人在砂劳越的 总人口中,从微不足道的比数,增加到1960年的30%。砂劳越的人口结构,由于各族增长率的差异而发生变化。砂劳越华人每年有3.7的增长率,是东南亚 地区当中最高的增长率之一。他们在砂劳越的人数如此众多,致使政府不能忽视他们的存在。根据人口预测,到1980年时,砂劳越的华族人口将接近总人口的一 半。

  初期的种族冲突,并非人口模式变化的直接后果。不过,在《砂劳越宪报》里,我们可以看到不少证据,说明种族冲突是新移民到来之后才发生的。

  一种更重要的冲突根源,关系到土地的利用。1874年上海的暴动,就是土地的买卖所引起的。上海的公共租界是外国根据同中国订立的条约而建立 的。但是租界隔邻的土地,却卖给以最高价标得者。欧美人士购地的数量一增加,他们同中国人的关系便告紧张。最后,当法国人尝试开辟一条公路穿过一座华人墓 场时,暴力事件便发生了。非洲四个发生最多骚乱的地区,都是拥有最大的欧洲人拓殖地。这四个地区是阿尔及利亚、中非联邦、肯雅和南非联邦。相比之下,尼日 利亚却很少发生种族紧张或暴力事件。原来在尼日利亚,欧洲人和其他外国人仅占总人口的一小部分。

  砂劳越的早年历史记载、报告书、政府通令等等,都是出自荷兰人或英国人之手笔。他们分别把本身描绘为人格高尚和自我牺牲的一群,只有在自卫时才 被迫动武。他们不承认本身因贪得无厌而攻打他人。他们自称为自由和上帝的崇高理想而战。上帝的公正和智慧是他们行动的指针。他们把华人看成市场的竞争者, 故自认有理由使到华人不敢干出越轨的行径。然而,他们始终不敢承认这是他们对付华人的动机,而是声称把一种富有教养的生活方式带给异教徒和野蛮人。

  由于华人有过作为强国国民的历史经验,他们一直把自己看成优越的民族。这一来,冲突就无法避免了。当我们阅读各种报告书时,必须提醒自己,不论是1857年石隆门华工起事报告或其他报告书,几乎都是出自抱着某种观点的人的手笔。


总结
 
砂劳越的人口是异质性的。他们是依照阶层、宗教和种族来划分彼此。在本文中,我们所关心的是,华族社群的命运以及他们在砂劳越被接纳的程度。首 先华人与英国人的关系己演变成共存性质。当两种民族在砂劳越一起生活和工作时,彼此之间总有某种变化的历程出现。笔者打算在这里简要地叙述个人认为是砂劳 越历史上所出现的一些重要变化历程。对于这些历程,我们可以在本文前几节中看出一斑。

  如果我们说,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够有效地沟通,便能促进彼此间的了解,也许有人会指我们在夸夸其谈。白人拉惹与华人之间一开始就难有沟通的可能。 互相沟通的渠道的缺乏,往往引起双方的误会。当一个人不通晓华文华语时,很容易对华人的一言一词抱着猜疑的态度。由于语言上的隔阂,白人拉惹只得依赖他人 同华人打交道。结果华人本身无法经由沟通渠道,同他们的统治者直接交往。这一点在了解当代砂劳越华人社会的演变是很重要的。种族研究的一个极明确、极基本 的原理是,少数民族群体对支配群体的生活方式,能够应适到何种程度,完全取决于他们对统治者的沟通渠道能够达到什么地步而定【45】。因此,倘若有谁发觉 华人在许多情况下,仍然生活在隔离的社区里,应该不会感到惊异。塑造新砂劳越人的希望,已经变成一种美梦。然而,白人拉惹的政策在执行之前,基本上已经使 得美梦破灭了。

  由于双方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结果行动很难取得一致。今天,在砂劳越第三省的多数华人社区里,人们只能以本身所操的方言进行交谈。有些华人懂得 一点马来语和伊班浯,然而由于他们只有一个沟通渠道,他们对生活只能有一种看法。也因此,他们成为种族中心主义者。其实砂劳越几乎每一个种族群体皆莫不如 此。种族中心主义者有一种倾向,就是利用本族群体的价值观,作为评断他人的绝对准绳。凡是种族中心主义者往往会对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产生误解。我们可以看出 白人拉惹本身即坠入这种陷阱。他所采取的各族互相隔离政策,只有加深种族中心主义意识而已。因此,砂劳越一直到加入马来西亚而独立时,才第一次开始寻求共 同的沟通渠道。

  社会学家告诉我们,有效的沟通是社群距离(social distance) 的一种反逆功能(inverse function)。华人社区与各族社区之间的群体距离很大,因此谈不上什么沟通。当然,个别的华人和马来人或伊班人之间,可能成为要好的朋友。但是,每 个种族社区都分开自我发展。难怪当砂劳越成为马来西亚的一州而独立时,它不仅是一个分成几个种族社区的州,同时也背负着一个历史包袱,里头包含各种族误解 和疏离的根源。由于缺乏共同的沟通渠道,一致行动的模式几乎不可能形成。在砂劳越的现代史上,各族之间从来就没有过一致行动的显著模式。华族和其他种族之 间因为很少在个人方面互相交流,所以群体距离始终很大。而当人们的文化背景互异时,群体距离便显得更大了。由于华人未受同化,他们很少采用欧洲人的价值 观,也不想跟欧洲人认同。在布鲁克家族统治砂劳越的一百多年间,种族整合始终未曾达成。鉴于拉惹政府强调种族群体间的差异,各种族从未产生任何意义深长的 同类意识。

  砂劳越各种族亟需明白的一点是,作为人类,他们之间基本上是一样的。出于有效的沟通受到阻碍,他们便无法了解这一事实。一旦有关障壁消除,他们 就会认识到彼此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一般生物学家都同意人类之间的差别是很表面的。除了偶而出现一些畸形的人以外,所有的人与生俱来便拥有同一数目的手脚 和器官,同时他们所发生的各种生物化学过程,大体上也是一样的。在砂劳越的所有种族皆可通婚。不论世界什么地方的人,对于挫折、危险和成就的本能反应,都 没有两样。我们一般所知的人类群体,皆拥有本身的语言:他们也能 够以合理的方法,作逻辑性的推理和解决问题。由此看来,人类之间的基本差异,乃在于文化,而隔离的障壁则阻挠人们深一层了解彼此之间的文化差异。

  处于冲突中的人通常明白他们在动物学上的相似点,而且对敌人的智能表示敬重,但与此同时,他们却深信本身同敌人有基本上的差异。有关人类本性的 理论可不少,其中最有道理的是一种经常出现的理论,强调思想感情的重要性【46】。世界各地的人类都表现出同样的思想感情。无论他们具有何种文化传统,他 们的思想感情似乎都是一样的,由此看来,人类不仅是理性的生灵,同时也被思想感情维系在一起。相似的思想感情的检测,对于缩小群体距离是大有帮助的。

  砂劳越正好处在类似的环境中。其所面对的最紧迫挑战,莫过于在多元文化的社会里如何检测相似的思想感情。整个砂劳越州及其人民的前途,即系于对相似的思想感情的确认和肯定。

  顾莱(Cooley) 的《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Human Nature and the Social Order),是有关这方面的最重要论著之一。为了更准确地了解思想感情的意义,我们有必要认识顾莱的一些重要概念,以便阐明本文研究中的课题。当顾莱谈 到人类的思想感情时,他所指的是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爱情、憎恨、妒忌、英雄崇拜、愤怒和尊敬等。

  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所以能够互相了解,是因为他们怀着共同的思想感情。在砂劳越,这种思想感情的检测结果,可能使种族中心主义消逝无踪。

  当其他的人被公认为像你一样的时候,你便会觉得在道义上有责任善待那些人,而且很难以残暴或侮辱的手段对待他们。一个人是否会在虐待他人之后感到内疚,完全要看该人与受虐待者的认同程度而定。

  十六世纪荷属东印度的一名欧籍移殖民对待土人的手段,作了下列辩解:

  “在欧洲,一个人不是可以任意对待其所饲养的牛只吗?既然这样,这里的主人未始不可将其雇工及彼等所拥有的一切,当作主人的财产,有如荷兰的牲畜一样”【47】

  显而易见,该欧籍移殖民与土人之间,毫无认同可言。凡是有这种态度存在的地方,人与人之间是互相隔绝的。

  反之,人与人之间一旦有了认同,就很难互相恶待。有一天当人们的接近,足以形成紧密联系时,种族的界线便注定要消失。白人拉惹当政时,一直小心 翼翼地避免同华人建立紧密联系。时至今日,在非华人个中,这种不愿意与他族认同的传统依然持续着。─方面,华人有自己的思想感情,另一方面,非华人也有他 们的思想感情。双方非但不能互相认同,而且还抱着互相猜疑和互不信赖 的态度。如果砂劳越准备继续保持一个由许多种族组成的社会,种族之间的紧张将会增加,除非等到认同成为一种定规的时候,才有可能减少。

  目前砂劳越所不幸遗留下来的弊病之一,是许多华人、伊班人和马来人对本身各有一套看法。我们经常会听到伊班人以贬损的言词形容华人;华人也以同 样的言词回敬。传统上,伊班人被视为需要保护的民族。这意味着他们无法在现代社会照顾自己。也许真正的意思是,他们的举止不能成为合乎体统的英国人。这一 来便产生了一种观念,认为政府必须保护他们,以免遭受剥削。这种观念后来逐渐改变了:因为伊班人受了教育,并掌握各种生活技能,可以在现代化城市中生存下 去。然而在客观上,却有一种基本要求,即帮助各族对本族的传统习俗和文化历史产生自豪感。圣雄甘地当年在印度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协助印度人恢复他们的自 尊。笔者认为对砂劳越的土著和马来人来说,这也是迫切需要达成的。

  华人方面,当局也应当帮助他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欣赏砂劳越其他民族的文化和传统。假如以上所指的一些有关华人与他族关系的重大问题能够获得改善,詹姆士‧布鲁克当年的理想,就有可能实现的一天。

(译自《砂劳越博物院院刊》"The Sarawak Museum Journal" 第19卷,第38-39期,1971年。)

附注
  1。Braddell R.,"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Ancient Times in the Malay Peninsula and the Straits of Malacca",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Malayan Branch(JRASMB),vol. XIX, part 1, 1941。
  2。Hall, D. G. E.,A History of Southeast Asia,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 p.40。
  3。T'ien Ju-K'ang(田汝康) and Barbara Ward,"The Early History of Chinese in Sarawak",Mimeographed,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Appendix I, p. 8。
  4。Hunt, J.,"Sketch of Borneo or Pulo Kalamantan",communicated by J. Hunt, Esq. in 1812 to the Hon. Sir T. S. Raffles, p. 2 and p. 7。
  5。Journal of lndian Archipelago, vol. II, No. VI, 1968, p. 365。
  6。T'ien Ju K'ang(田汝康) and Barbara Ward,"The Early History of Chinese in Sarawak",Mimeographed,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Appendix I, p. 8。
  7。Hose and McDougall,The Pagan Tribes of Borneo,vol. 1, London: McMillan, 1912, pp. 10-11。
  8。Purcell, V.,The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 p. 11。
  9。同上书,页11。
  10。注2同引书,页60。
  11。注2同引书,页60。
  12。注8同引书,页22。
  13。Runciman, S.,The White Rajah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0, p. 14. Sarawak Gazette, Kuching: Sarawak Government Printer。
  14。费信,《星槎胜览》,渤泥国条。
  15。Sarawak Gazette,No. 1334, vol. XCV, April, 1969, pp. 88-89。
  16。Logan, J.,JoumaI of the lndian Archipelago and Eastern Sea,vol. 2, no. ix, 1848, p. 603。
  17。注6同引书,页2。
  18。Heine-Gelden, R.,Prehistoric Research in the Netherland indies,New York, 1945, p.17。
  19。JRASMB
  20。Pigaffetta,The First Voyage Round the World。
  21。注2同引书。
  22。St. John, H.,The Indian Archipelago, its History and Present State, vol. 1, London, 1853。
  23。注16同引书。
  24。注3同引书,页4。
  25。注8同引书,页21。
  26。Ward, Barbara,"A Hakka Kongsi in Borneo",Journal of Oriental Studies, Hong Kong, vol. 1, no. 2, July, 1959, p. 5。
  27。华人的“公司”一词,《麦氏汉英大辞典》(Mathew's 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 译为 public company。它指职员,指管制、处理和主持活动。在南洋的今天,一个“公司”可能是指从俱乐部到有限公司的任何一种团体。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的西婆罗 洲华人社区,这个词儿可能指为了政治、社会或经济等目的而组织起来的社群。兰芳公司的兰芳具有兄弟情谊的象征。
  28。以下各段的材料,是引自下列著作:
  Barbara Ward,"A Hakka Kongsi in Borneo”;罗香林著《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香港:中国学社,1961年;T'ien Ju-K'ang(田汝康) and Barbara Ward,"The Early History of Chinese in Sarawak";T'ien Ju K'ang(田汝康) "The Chinese of Sarawak: A Study of SociaI Structure",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Monograph on SociaI AnthropoIogy, no. 12, 2nd Impression, 1956。
  29。罗香林著《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香港:中国学社,1961年,页38。
  30。KeppeI, Henry,A visit to the Indian Archpelago in the H. M. S. Maeander With Portion of the Private JoumaI of Sir James Brooke, London, 1853, pp. 352-353。
  31。St. John, S.,Life in the Forests of the Far East, London,1863, vol. 2, p. 332。
  32。注31同引书,页107。
  33。Earl, G. W.,The Eastern Seas,London, 1837。
  34。注8同引书,页425。
  35。Harrison, T. (ed. ),The Peoples of Sarawak,Kuching: Sarawak Museum, 1959, p. 115。
  36。同上书,页116。
  37。注13同引书,页49。
  38。同上书,页49。
  39。同上书,页50。
  40。同上书,页50。
  41。注35同引书,页116。
  42。同上书,页116。
  43。注13同引书,页50。
  44。同上书,页125。
  45。参阅下列著作:
  Jacques, J. Maquet,The Premise of Inequality in Ruanda,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1。
  Haring, C. H.,The Spanish Empire in America,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7。
  46。参阅下列著作:
  Cooley, C. H.,Human Nature and the Social Order,New York: Scribner's, 1922。
  Homans, G. C. H.,The Groups,New York: Harc ourt Brace, 1960。
  Hsu, L. K.,CIan, Caste and Club,New York: Van Nostrand Co., 1963。
  47。Panikkar, K. M. ANWD, p.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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