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越英
读书时,曾经读过:「自然现象不随时地而异,同一原因,常
生同一结果,称为自然现象之恒一性。」
人的延续,以至生物,不外乎传宗接代,一直永恒,除非世
界末日,否则这是一种「自然现象」。於是「人生人」,「狗生
狗」,「猪生猪」,乃为自然现象之恒一性,原不出奇。
可叹者,人竟为「万物之灵」,却常有「格」於「物」外,超乎自
然现象。做出一些「非人」的事情来。
於是乎,有托庇於高高在上之主人,以摇尾乞怜之丑态,谋
求「恩宠」,主人或会怃其手,抛给一块骨头,便即欣喜若狂。
这一类人,本质根本就是一条狗,一只猫,失去了人的自然
现象,算不得是「人」。
为了财富,为了享受,为了地位名誉,於是噬人自肥,择弱
而吞,欺善怕恶的人,这一类「人」,本质是「豺」,是「狼」,
没有「人性」,也不算自然现象恒一性定律下「结果」的「人」。
有人为了金钱权威,不惜亲小人而远君子,虽有满腹学问,
却不知文以载道:一味贪图安逸,谋不义之财,还样样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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