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是马来西亚土地面积最大的一州,与马半岛的土地面积相近。但人口则只有二百三十万,可谓地大人稀。早年华族移民来自闽粤两省,迄今约六十万人。华人的后代迄今仍在这土地上勤劳作息,努力求存求进步。各种地缘,血缘、业缘社团组织为团结族人而相继成立。宗族组织(宗亲会)分布在砂州三大省份间,与地缘组织并存,形成华人社会一大特色。
宗亲会是以同宗为基础结合而成的社团组织,它像同乡会(地缘组织)一样存在于早年中国的都市和海外的华人社会。就宗亲会与同乡会来说,一个地区的同乡人口往往比宗亲会人口来得多。同乡人口操用相近的方言,而宗亲人口可能来自许多不同的籍贯,但在血缘上则较为亲近。因此在传统的中国城市常见的还是地缘的会馆居多,在东南亚国家也如此。大型的同乡会馆,会员多,组织大,拥有更多的资产。宗亲会则是晚近才普遍化的一种团体组织。以砂拉越来说,广惠肇会馆在1853年成立,而后潮州公会与福建会馆于稍后也相继成立。但宗亲会最早成立的古晋梅山公所沈氏公会,则迟至1933年成立,田氏公会在1949年成立。这是古晋最早的宗亲组织。在古晋,梅山沈氏与田氏以福建诏安籍居多。
宗亲会以崇尚孝道及通过宗亲组织联络宗亲互助为本而兴起的,这类宗亲组织显然与中国的宗族制度互为关连。在海外宗亲会已形成华人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她的重要性与所发挥作用,基本上还在地缘性的会馆之下。宗亲源自于同宗血族,在中国华南地区的闽粤两省,许多村庄是单姓家族,或以某姓为主的家族聚居。村落是乡村社会一个主要构成部分。以福建诏安县为例,陈、林、沈许等大姓,往往形成单姓的一个聚居地。中国新政权建立后,姓氏混居才逐渐多起来,但也只有少量新聚落为杂姓聚居。
在早年的中国,甚至到了清末民初,乡村中不同姓氏为了争夺田地或某些利益而发生群体械斗。河南陈盛韶的《问俗录》可以看到漳州和泉州地区的村民以好斗著称。有组织的械斗在福建非常普遍。陈盛韶在《问俗录》卷四写道:“关于诏安的材料,其中谈到,在诏安,位于大族附近的小族,田园种植,须得大族人为之看管,方保无虞。其利或十而取一,或十三而取一,名曰包總。否则强抢偷窃,敢怒不敢言。”另一学者刘兴唐指出:“首先,弱小宗族的成员不得不小心翼翼,迁就他人。稍有疏忽,即遭毁损。他们无力自保,个人安全没有保证。其次,财产没有保障,可能为人侵占和掠夺。”(注)
早年的中国乡村社会是如此大族欺辱小族,以至小姓必须团结自保,组成某种乡村团体。延自到海外的华族移民,组成各种地缘与血缘的团体,互助以求存。
中国乡村社会,特别是闽粤两省,村民聚族而居,有他的客观因素。例如客家人由于语言、风俗诸方面的差异。当他们为生存迁徙入闽为着争夺土地与生存空间,经常与当地先民发生冲突,福建的所谓主客之争,一直延续到民国初期。客家人对于血缘家族关系的依赖和重视,形成了极强的家族凝聚力。求生的本能促使人们去寻求得以自保和自卫的力量,而最自然,最易获得保护力量是血缘团体。而长年的主客之争,也促使福建居民注重聚族而居和发展宗族的势力。
恩格斯曾说过:“同氏族人必须互相援助、保护,特别是在受到外族人伤害时,要帮助报仇。------假使一个氏族成员被外族人杀害了,那么被害者的全氏族必须实行血族复仇。”(注)这种复仇的械斗,在中国旧时的华南地区,常有发生。在社会控制不及或脆弱的地方,血缘关系形成宗法制度,进而演变外化为一种社会秩序。
宗族的迁徙
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人际关系还是血缘,因此宗族往往成为中国社会结构的基础,这一点在闽粤农村尤其重要(Freedman1958 ,1966)一个移民社会要有足够的人口建立宗族,在理论上至少须具备下述两个条件之一:举族迁徙或足够的世代繁衍。(林圯埔180页)
举族迁徙的可能性极少,但近亲族人集体移民则异常普遍。老越廖氏,古晋诏安田氏是明显例子。当然同乡在移民海外之后,也多有同一方言群同居一地的普遍现象,这种集同乡又同一宗族的聚落,在二战前的古晋与诗巫乡镇也普遍存在。
在二战之前,古晋的诏安人则几乎是集中居住在实加玛地区,他们在这里耕种养殖,少数在市区从商。而田姓族人也集中在这一地区营生。笔者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末的社会调查:如田氏三房与四房近亲居住同一地区非常明显,他们在诏安田厝村互为邻里,移民古晋之后也互相照应。
在砂拉越的边境县镇老越(Lawas),这个县的居民以廖姓居多。在二战之前,廖姓大约占有移民群中的六成以上(约60多巴仙),二战后,特别是六十年代末至七十年代初,由于拉让江流域乡镇受共产武装活动影响,地区时有戒严,乡镇上的福州籍居民开始大量移居外地,民都鲁、美里、林梦及老越地区涌现了大量福州籍华人。虽然如此,迄今老越闽南属的廖姓居民仍然偏高。
廖姓移民来自泉州府安溪县,在家乡时或是近亲邻里,联袂移民海外,这样可以互相关照,他们操同样的闽南语,同样的生活习俗,他们在商业营运可以互相照顾,形成一个海外的宗族社会。
早年海外移民,同族聚居的现象极为普遍,这主要是那时的海外,诸如马来半岛或新加坡,经济落后,求生困难,人们在生活上不得不依赖同族同宗的互持。郑振满教授在谈论这一现象时指示:清代台湾虽是新开发的移民地区,同族聚居的现象是相当普遍的。这是因为,在大陆移民渡台之初,为了协同应付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往往是同乡同族结伴而行,或是先向渡台的同乡同族相互援引,因而从一开始即已形成同乡同族相对集中的趋势。清中叶以后,在一些开发较早的地区,不同祖籍及族姓的移民之间,经常发生械斗,势力较弱的一方往往被迫迁徙到同乡同族人数较多的地区,这就进一步促成了同族聚居规模的扩大。(注)
建立宗祠.修族谱
台湾学者唐美君曾经指出,中国的宗族是世界上少见的亲属组织,其重要特性之一是同时兼有血缘、地缘及“共利”这三种社会组织原则。(参见唐美君:《台湾传统的社会结构》,1981)
宗族是传统中国社会的核心。宗族制度曾是中国传统社会长期以来的纽带,有效地发挥着社会基层组织的作用。族人长期守望相助。早期海外华人社会,家族制度、宗族组织一直延续,并在异国他乡生存并取得成功。当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打开国门的时候,海外宗亲团体纷纷回乡祭祖、寻根,再度加强了宗亲的联系。重修族谱也展现寻根工作的积极性。
海外的宗族社会构成,基本上溯源自中国宗亲家族,这种血缘上的组织历经数百年的海外的社会变迁,对宗族组织成规带来不小的冲击,既使在中国,自新中国建立之后的数十年,宗族社会也不复如二战之前的凝聚力,明显的是宗法制度的改变。
宗族组织以建立宗亲会馆,崇奉祖先为主,但海外的宗亲组织却少有建立宗祠。在砂拉越除少数几个宗族有建立宗祠,如沈氏在古晋及美里皆建有宗祠,在年节时祭拜祖先。田氏则选定一个祖公诞生日(农历五月十九日)作为祭拜祖先的日子。在中国福建诏安田厝村,那是田氏聚居之地。田厝村建有宗祠以备宗亲祭祖。田氏宗祠的对联是“蔴里石沙合一宗而永大,宝和兴盛分四户以连枝。”诏安田氏祖辈有四个兄弟,也就是四个房系。他们在田厝村繁衍生息,三房和四房子孙移居到砂拉越甚多,迄今在砂拉越古晋及美里皆有田氏公会组织,客家惠来田氏族人也参与这一公会组织。在族谱辈分方面,诏安田氏与惠来田氏也都可以清楚联系分辨。
砂拉越华族人口只数十万人,但由于南来已历一百多年,地缘组织与宗族(血缘)组织已相当普遍。即使一些人口不多的姓氏也有组织宗族社团。华南地区的宗族社会在此仍具有明显迹象。
众多的宗族社团,其宗族姓氏来自哪个省、县,这里简列一表:
沈-------诏安、潮州、客家。
田------诏安、广东惠来、福州(少数)。
贝------以客家河婆为主。
温------以客家河婆为多。
江------广宁、福州。
方------以福州为多。
蔡------客家河婆、福建海澄为多,潮籍少许。
陈------陈姓为大姓,来自多籍贯。
刘------来自多籍贯。
许------来自多籍贯。
黄------来自多籍贯。
李------来自多籍贯,以客家为多。
张------来自多籍贯。
符------海南。
廖------福建安溪为主。
杨------来自多籍贯,以客家为多。
砂拉越宗族组织,依据各种姓氏组织,由单姓组成,单姓中有分开为某一省县的姓氏。如古晋梅山公所沈氏公会,成员乃诏安县人,潮州沈氏公会会员则来自广东省潮州府邑。江夏黄氏公会会员为黄氏人士,但另有组成福建闽清龙峰黄氏公会,会员则是来自福州闽清龙峰乡人。但大多宗亲组织则是来自各省县的同姓氏族。
联宗的宗亲组织在砂拉越也不少,诸如六桂堂(方、汪、江、翁、龚、洪),古城会馆(刘、关、张、赵),舜祖公会(陈、田、姚、袁、胡、苗)等。
联宗组织,通过多个相联系的姓氏,试图追溯继嗣的古老渊源,以及广阔的婚姻网络是中国华南地区的另一特色。例如在广东,作为弱小宗族的胡姓和袁姓与陈氏大族的联合是基于他们都是舜帝的后代。而陈、田原本是同系,只是在春秋时代战乱而分开避难。
结语
本文旨在研讨马来西亚砂拉越州的宗族社会与社团组织的形态。这一课题迄今仍少有论著。作者初步的研究,尚须对早年中国海外移民的宗族组织,延伸砂拉越或马来半岛就此课题进一步的探索。
(注释从略)
参考文献
1. 族谱:《华南汉族的宗族、风水、移居》(日)濑川昌久著钱杭译 上海书店出版社
2. 《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郑振满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 《闽西客族宗族社会研究》国际客家学会/海外华人研究社/法国远东学院杨彦杰著
4. 《当代华南的宗族与社会》周大鸣等著
5. 《义序的宗族研究》 林耀华著
6. 《砂拉越的华人》 田汝康著
7. 《近500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陈支平著
8. 《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莫里斯.韦里德曼著(刘晓春译)
9. 《客家的宗族社会》 孔永松、李小平著
10.《林圯埔》 庄英章著
11 .《问俗录》陈盛韶著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印行)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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