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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

书写婆罗洲与典律建构

  • 李笙

2002年12月7日,诗巫中华文艺社主办一项文学研讨会,主讲人之一的田思在会上首次提出“书写婆罗洲”的概念,意图在砂/沙华文学之外,确立新 的书写范围。据田思的观察,长期以来,在政、经、文化等方面,相对於西马的中心而言,东马两州有被边缘化的危机;反映在文学领域上,自然产生西马文学即马 华文学统称的误解。因此,上述“书写婆罗洲”,便具有抗衡被刻意遗忘、夺回阅读中心位置的作用,其内在的历史意义是无庸质疑的。

技术层面付诸阙如


不过,我仍然愿意在此指出,田思提出“书写婆罗洲”此一概念,并未赋予它较严谨的、学术上的定义;它充其量只是一个初步而笼统、旨趣相对模糊的书写疆界。 他一时说似乎想确立婆罗洲文学的书写范围和内涵,但论文中却将刘子政、刘伯奎等人的史学论著、蔡宗祥的田野考察、历史民俗著作涵摄在范围内,与一般传统文 学即指诗歌、散文、小说、戏剧4大文类的观念有异。


另一方面,论文中列举的书写实例仍著眼於著作中有关婆罗洲的景物人兽等较浮面的现实描摹,通篇突显“文本中的现实”必须对应於“实现中的文本”此一自然观。更为重要的先决条件,即作为文学艺术的基本要求--成熟的技术层面--似乎付诸阙如。


田思论文中引述张贵兴(砂拉越作家,后入籍台湾)的小说《群象》为例,其中一段描写拉让江的景物特写--一个原住民男孩在江上拉屎,继而以江水洗脸;一大 群绿头红头黑头蝇绕着一群大鱼小鱼--的恶心画面;小说中甚至形容落在水上的粪如“婴臂,婴腿,稀拉聚在岸边,如一具婴尸”,这样具体而手法夸张的描写, 田思据比指控它的失败在於“扭曲了婆罗洲的真实面貌”,以致结论出“离谱编造,不忍卒读”的责难。

文学观出现落差


这段话很可以反过来映照出本地拥抱现实主义作家的文学观与新世代作家文学观之间的巨大差异,和接受美学、欣赏角度的杆格。田思要求的文学创作似乎是对应於 固定不变的现实场景,也即是说文本中的景物描摹必须与现实产生镜像的原始效果,排除了天马行空的想象和虚构的成份。


读过拉丁美洲文学,尤其是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马奎斯巨著的读者,大概可以看出张贵兴师法魔幻现实主义的痕迹,进而了解张氏呈现书写的方式。
我始终坚持,不论砂华文学,还是范围更广的婆罗洲文学也罢,文学技术的成熟才是裁定作品能否成为“文学”的基准。


当然就技术层面而言,会有风格、手法、流派、题材等的差异,但整体而言,它必须能够经得起一套文学批评标准的检验;通过这一标准考验,在这个层次上才能谈“砂华文学”,或“婆罗洲文学”,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婆罗洲观点才有意义,才成为可能。

经不起严格检验


只有大量成熟、优秀的文学创作,才能让一个区域文学建立起它的历史身影。部份砂华文学作品之所以遭受学院派的责难,正是因为它们经不起严格的检验,一经分 析便“形销骨立”,无所遁形。如果文学作品空有地域特色而抽离品质这片血肉,未免如空中造楼,不要说与中文世界接轨,恐怕本地写手也走不出婆罗洲这片文学 荒土。


“典律”观念始於80年代的西方世界,具有衡量标准、指南和规范的意义。在此借用此一概念,事实上系回应并认同田思“书写婆罗洲”的愿景与企图心,只不过 希望重新回到文学典律的基准来省视边缘文学同样具备中心文学的重量。当国外文学家以他们的标准,或以其论述架构来看待、评量我们的文学时,仍然可以赢得掌 声,而不是割舍了某些判准条件,采取一种文化殖民者的姿态,以同情的角度来嘉奖或诠释徒具异域色彩的文学成品。


换句话说,婆罗洲文学的典律建构旨在消弭某种意识型态的介入,进而建立形式与内容具特色的文学范本,并因此引起共呜。

要求文学典范转移

据田农《砂华文学史初稿》考证,砂华文学发韧於20年代末30年代初,迄今少说有70年的历史,但在马华文学史中,我们似乎被排除在边缘之外,或偶尔成为 聊备一格的装饰作用。时至今日,有雄心的砂华作家理应设法扭转这种劣势,进而让西马乃至全球中文作家肯定砂华边缘的文学状态,或更进一步要求文学典范的转 移,建构一个强大而精密的边缘文学体系,并唤起重写文学史的迫切呼声。

上述决心,只有重新回到写手们的努力创作上,不可能假手於人,而且在目前的政治大环境下,似乎也不可能完全倚赖政府来“推动”,或指望拨出巨款来“鼓励”写作质量俱佳的文学成品。


作为一个关心文学发展的末学后进,我谨藉这篇专栏文字,对田思先生的鸿文做出另一个角度的阅读、回应和补充。此文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论文,仅是一己观感的书写,离面面俱到远矣。题大文短,书不尽意,尚望海涵。

30.1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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